第1916章真章和假章(2 / 2)

其实呢,这个是李主任自己刻的一个私人的章,并不是公司的章,虽然也是公司的名义,但是呢,这个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仅仅算是一个标记而已,不太具有法律效力。

要真的盖成圆形的那个公司的章的话那是国家颁发的国家认可的那种公章,那才是真正的公司用章。

就那圆形的钢才是真正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呢,可以看得出来,老李还是非常的狡诈的用这种不被法律认可的,但是可能民间会认可的这种章呢,直接的就盖在借条上面。

这也是老李防着有人反咬一口做的一种手段,毕竟我盖的章是。我个人的章,我自己开个公司,我个人有个章总没问题吧?

法律规定我没有个人的章吗?那不可能啊,法律不管这个。只要不是圆形的章,只要是不是冒用国家承认的那种公章,你爱怎么刻怎么刻,你爱弄多少弄多少。

其实这些年头各方面的法规那并不是特别的完善,就算是冒用公司的原型的章的话,那是不是受到法律的惩处怎么样受到法律的惩罚还不一定呢。

因为法律这个时候呢并不是特别的完善,毕竟前两年刚刚的开始有个体营业执照这公司的章这样的一个问题呢,还是在摸索之中的,所以这个时候呢,老李就算是钻了个空子。

李主任那么鸡贼的人直接就用了一个方形的公司的章代替了圆形的章,这样的话真的出了问题以后,也是不会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问题。

圆形的章毕竟是个人的章嘛,但是老百姓有人就认可方形的章呀,毕竟以前就连有关部门的章都是方形的。

建国以后有一段时间那政府的章真正的就是方形的章,后来59年以后是慢慢的就换成了圆形的这一点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呢都认可的。

比如说二大爷三大爷他们这些人呢都是经过了方形政府用章的。年代的人,所以这个时候呢,对于方形印章呢还是比较认可的,这也是为什么三段也没有仔细的去想其中的原因。

如果说三大业知识层面够能够了解圆形状和方形状的区别,能够了解真正的个体公司的这些运作情况的话,那这个时候呢,还真的有可能想通其中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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