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方夜蕴理了理衬衫领子,对镜一望。
镜中的少年穿着剪裁得体的挺括西装,外套上纹理彩绘错综复杂,领带上的几何图案更是鲜明打眼。这身装扮半显成熟半显时尚,精致外露,风骚内藏。
今天是他自钻团解散后头回接受采访,要庄重一点。但作为爱豆的方夜蕴任何时候都得漂亮得晃瞎人眼,所以他把西装穿成了这样。
“这牌子的新款还不错吧?”他眯了眯眼,随口问助理。
助理无措地张开嘴,散发出作为明星助理极不称职的直男气息:“什么牌子?”
方夜蕴沉默了一下:“……意大利的小众品牌。”
他能介绍的东西原本有很多,但最终说出来的只有产地。
他就去过意大利一次,是个很美的旅行目的地。那也是蛮久的事了,想不到何煜至今依然耿耿于怀。
方夜蕴的日程表向来遵照科学时间管理法则严格分配,优先项一二三四排列谨严,不可能在何煜这类人身上耗费太多时间。
何煜直播时上蹿下跳闹了那么久,方夜蕴只在早上起来时略略扫了一眼,计算这位跳梁小丑带了多少节奏。
目前他依然是个体户单打独斗,所以上网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等着瞧一堆劣质黑水军表演猴戏。互联网上果然天下大乱,只是乱的方向跟他想象的稍微有些不一样——
【投票:听完昨天的爆料,你们还相信“日以继夜”是真的吗?】
相信(四年真爱,全民见证)8万票
VS
不信(内娱没有给子,发糖都是诈骗)7万票
“……到底是谁在给这种东西刷票?”方夜蕴的内心微微颤抖。
如果世上真有八万个相信他和谢以灵爱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的人存在,那么他感觉这段情史自己没有也得有了。
明明是纯净无瑕的母胎单身,却在全世界人的心里有了前男友。
方夜蕴绷起脸,把刚刚一瞬闯入脑中的“我不干净了”的念头坚决抹去。
天长地久有时尽,绯闻缠绵有绝期。这CP迟早都会在人们的心中入土的——
他的目光在营销号发布的配图【何煜暴言:日以继夜关系真烂!】上停顿一秒。
心中泛起莫名的恼怒。
这CP迟早会拆,但是轮得到别人来拆吗?
营销号底下也已沦为战区。
【说得好!本来就是方夜蕴缠着Ennis硬蹭,队友都看不下去出来说话了,和我想的一模一样】
【一直喜欢Ennis的脸,太好了,他是直的我就能放心入手了】
【从小听维也纳歌剧的怎么可能看得上酒吧卖唱的?】
在黑他这件事上,谢以灵的粉丝竟然比何煜的粉丝更活跃。方夜蕴狠狠地记上了一笔。
虽然也可能是因为何煜就没几个粉。
想到这里,他突然意识到,到底是哪里还缺了什么。
何煜呢?
网上围绕方夜蕴和谢以灵打生打死,而何煜这个名字默默从所有腥风血雨的边缘路过。
红团偶像的一小时直播,主动喷人撩架、惹事上身,然后完事了在粉圈那里彻底隐形。多么卖力的表演,内娱群众却视而不见。
“糊得很安全。”方夜蕴做出评价,“享受不到我跟那个E字打头大傻逼的凄惨互联网待遇。”
不红真是太丢人了,幸好他很红。
红人的行程能比上市公司老总的日程表还紧张。方夜蕴今天除了排练,还要应付大网站首席娱乐记者的采访。
记者的名字是安知,业内人脉很广的时尚女性。她素来外表温柔,举止有度,但是一开口提的问题能像手术刀一样把各位大明星剖个底儿掉。
这位嗅觉敏锐的记者似乎对方夜蕴本人很感兴趣。
她提出采访申请时递交了几个暂拟的问题,其中一个是:“为什么偶像出道之后,你不再写歌了?”
“写歌是非常私人的事情。入团之后,比起我自己的风格,还是去适应团体需要、演唱适配团体的歌更重要。”方夜蕴坐在摄影棚里侃侃而谈,表情极度真诚。
安知就在他的对面,投来的目光饶有兴味。
“那你有尝试过为了DiaLord整个团写歌吗?”
当然没有啊。那几个傻逼看起来哪里值得了?
但他的人设是爱团爱大家的好弟弟,一片冰心向傻逼。
所以方夜蕴怅然垂眸:“有尝试过,但是公司对我的实力不够信赖……并且我的写歌习惯就是上难度,对队友来说可能太难了。比如何煜哥就不喜欢,他每天直播都很忙,没有时间练歌。”
“公司不看好你吗?”
“一开始的时候,我是全团最默默无闻的那个。这很正常。”方夜蕴寂寞地笑了笑,“我对此完全理解。”
“你的粉丝经常抱怨公司对你不够好。你又怎么看?”
问题怎么越来越刁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