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曾惊鸿(2 / 2)

可惜曾致轩在游学结束后是准备顺应老师的安排进翰林的,为了今后见到仙人能不落入下风,仪容仪表仪态这块有着严格的规矩,所以没敢吃太多。

这反倒让二郎对他的态度好了不少,毕竟一个又不喝酒又不吃饭的同桌宾客,那绝对是干饭人搂席时的最佳队友。

半个时辰后,非常经典的宴席最后一道菜,又名滚蛋汤的醪糟上线,曾致轩咕噜咕噜喝了一小碗,擦干净嘴巴,就开始围点打援,等着沈晋过来找二郎。

二郎见他是这副劲气,只能无声一叹,做了这个引路人,带着曾致轩找到了正带着一群人收拾物品的沈晋。

“原来沈天师竟有这般本事,晚生佩服……”

再怎么说将来也是要混官场的,曾致轩说话做事确实得体中听,也就沈晋还能保持一下清醒,主家和二郎基本都已经被他身上散发的高人气场迷晕了过去。

尤其是曾致轩诗兴大发,还当众挥毫泼墨写了一首七言绝句,纪念自己今天这件大事,写出来的质量确实不错,直接把本就见个秀才都能惊讶半天的村民们唬麻了。

一时间村民们全都支支吾吾,想要攀上这位书生少爷的高枝,却又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能怯生生地把家里的稚童往出一推,希望先生可以指点一二。

曾致轩看了看小孩,又看了看沈晋,低头一笑。

“也好,晚生游学已有数月,人困马乏,不如就把这易水县作为最后一站,教化些孩童,日后回京也能给老师一个交代!”

于是这曾进士就这么留在了落水村隔壁的湖杏村,租下了一座老院作为宅邸兼私塾,免费招收附近的适龄孩童过来认字。

君子问迹不问心,沈晋虽然对这位随身携带归元强者的少爷书生有几分警惕,但见他竟真如此积德行善,也暂且打消了对其的顾虑,还打算偶尔走动一二,权当报答。

谁知就在第三天,曾进士开门授课的消息传遍附近乡镇,无数孩童准备接受先进教育的时候,只听一阵吹吹打打传来,两排衙役一字排开,一台威风至极的大轿开进了湖杏村。

能在易水县有如此排面的还能是何人?自然是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出县城的郑县令!

曾进士见状却毫不慌张,就好像早就猜到会这样似的,冲薄叔使了个眼色,便笑着迎了出去。

“没想到竟是郑大人亲临,晚生有失远迎,还望恕罪。”

“诶呀呀,曾探花可真是折煞老夫了,你玉阶之上一手七言绝律招得陛下喝彩,赢得‘惊鸿’美誉,天下何人不知,何人不晓?”

没错,曾致轩确实有地方骗人了,那就是他其实并不是什么进士,而是位列本届科举第三的探花郎,而且考虑到前两位的背景和操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才是本届状元。

这也是他来到易水县却不先拜访县令而是直接在乡间暂居的根本原因——不过一个偏远地区的小小县令,他要是主动拜访可就真的是自折身份了。

而郑县令纡尊降贵,作为前辈主动前往,严格来说其实也不合礼数,但谁叫他背后的关系顶了天也不过是京城一方边角,而曾探花的背后却是清流一派的二号人物呢?

华夏古代尚且还有无数人挤破了脑袋,哪怕降品也想要回归京城,当个皇帝身边的京官,这大苍王朝幅员辽阔何止十倍,还有仙人灵兽活跃其间,官员品级和地位差距只会更加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