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
望着吊桥门口的那三具尸体。
艾德慕·徒利眼角抽搐,颇为不甘的道:“可惜河间大部分的高手,都在外游击作战,不然何惧他魔山?!”
“七神在上,魔山又开始虐杀无辜领民了,他还想引我们出战!”有人惊呼出声。
“要不我们一次派出十名骑士,围攻魔山,定能宰了这头畜生!”
“以多打少?泰温还有1万多大军,他们比我们多得多。”一位伯爵说道。
“Fxxk!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魔山杀光那些百姓,什么都不能做?”这人用拳头捶了捶城墙。
“我们只能硬下心肠,不能落入泰温的圈套,他就是想用这种方式,逼我们出城,再把我们一网打尽!”这位贵族道。
即不管城外的领民被虐杀多少。
奔流城中的四千兵力,绝不能出城野战,放弃自己的优势。
一旦这场战争输了,那么大家全都完蛋,领民百姓任人鱼肉。
唯有坚持到了最后,赢了这场战争,才能保全自己,保全绝大部分的领民。
这是非常简单,人人都明白的道理。
可话虽如此。
听着那一声声的凄厉惨叫。
听着敌人嚣张的狂欢与挑衅。
除了少数心脏强大者。
大部分正常人,都在承受着难以想象的精神折磨,面临着巨大的道德压力,甚至超过了对死亡的恐惧。
故而到了第二天。
魔山的虐杀和挑衅再次开始后,又有多位的骑士,主动请战,要跟魔山拼命。
这其中战意最坚决的,居然是黑鱼布林登·徒利,一定要出城死斗魔山,哪怕是死,也要从魔山身上撕下一块肉来。
艾德慕吓了一跳!
连忙劝道:“魔山身高八尺(约2米4),重四五百磅(1磅=0.45公斤),能承受他重量的战马都没有几匹,更号称‘西境第一高手’,死在他手里的人不计其数。叔叔,你打魔山,是去白白送死!
再说就是一些普通农夫而已,死就死了,过几年又会有许多生出来。怎能用自己高贵的命,去换一些低贱的命?
听我的,别冲动了,多喝几杯酒,这些烦恼就消失了。”
“够了,我做不到像你这样没心没肺。”
布林登喝斥他道:“快让人给我准备一匹好马、一杆骑枪,就算会死,我也要死的轰轰烈烈,证明河间骑士的英勇!”
“不行,你绝不能去,你是首席家臣,家族不能没有你。”
艾德慕全力的制止,毕竟以他现在的威望与草包的名声,没有布林登的辅佐,根本号令不了河间诸侯。
却没想到布林登这么想不开,执意要去送死。
“给我走开,别拦着我!”
布林登撞开拦着他的家兵,可谓下定了决心,即便他年龄五十多岁,早过了力量巅峰,跟魔山一对一拼命,九死一生都是乐观估计。
“我有一将,或可斩魔山。”
这时。
刘备的声音突然响起,他不再保持沉默,开口道:“布林登爵士,你应该保全自己,去见证胜利的到来。至于魔山,我的一员大将,当有六七成之把握,将其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