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故意的,你别嫌弃我。”他本意只是想带着她试一下刚买的新车,所以开了过来,再说天气预报也没说有雨啊。
切瓜的阿姨把一半的甜瓜递到了谢怀暮的手里,“哎,有句俗话说,这六月的天跟娃娃的脸,说变就变。天气预报不一定准,所以平时出门啊,我们都会带着伞这样,开敞篷车确实有点不太方便。”
他冻得直打哆嗦,还在原地抱着瓜,重复着那句,“我不是故意的。”
明明在内心告诉过自己无数次,无论那个人什么样都不要轻易动摇自己,却还是心软了,沈倾歌想了一会儿,有些别扭的开口道,“你……先擦擦吧,否则等下就感冒了。浑身沾着雨水湿哒哒的一点也不舒服。”
话刚刚说出口,她就有些后悔,把头转了过去。谢怀暮倒是很高兴,把甜瓜神圣地放在了桌面上,然后拿着毛巾小心而有仔细地擦拭了全身。
倘若那些曾经把谢怀暮奉若神明,当成榜样的小粉丝们看到他现在这副模样,不知该作何感想。
虽然转过身,她还是能听到他带着些开心的尾音,“你是不是……在关心我?”
她为什么要关心他?
明明躲避他,想跟他离婚还来不及。
沈倾歌不说话,啃了一口甜瓜,装作没听到的样子。微风吹过她湿漉漉的发梢,还能看到滴落的雨滴。
“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如果早知道我就不会这样了。我刚才发过消息给秋辞了,他说会过来接我们。”
谢怀暮其实有些难受,但他还是把话都吞进了心里。
这辆跑车他之所以今天开来,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沈倾歌的生日快到了,他去精挑细选了好久,才挑中这辆跑车。本来是想试试它的性能,再让她上手,给她一个惊喜,却没想到会弄巧成拙。
再说下去,他觉得自己可能没话说了,那种复杂的在乎,连他自己也没办法说出口。他说不出那种感觉,只觉得胸口闷闷的,像是被什么东西糊住了一样。
在他过去人生的数年,从未像现在这样,小心翼翼,处心积虑的讨人欢心,而又被弃之如履。
半晌,他听到面前的女孩子这样回应道。
“我知道了。”
她绝对不可以再因为他可怜巴巴的模样而心疼他了,既然想要和他离婚,就狠心的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谢怀暮觉得捧在手里的甜瓜索然无味,阿姨看到他们两个人相顾无言,忙出来打圆场。
“传说看到彩虹雨会有好事情发生呢,你们小两口,哪有什么隔夜仇,床头打架床尾和。”
这话说得差点让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风声飒飒,她听得到谢怀暮认真而又庄重的声音,“阿姨……首先我们没有那个床头和床尾的基础,我和她没在床上打过架。”
这种暧昧而又智障的话,也只有在他嘴里说来,才会像婚礼宣誓。
她好想让他闭嘴。
——
秋辞来的时候,冲着他们两个人笑得前仰后合。
沈倾歌庆幸自己今天做了一个快到谢家再化妆的决定,否则她想象不到自己的脸会变成什么样子,熊猫还是某种奇怪的生物,都不得而知。
“那台车怎么办?”秋辞看着狼狈不堪的谢怀暮问道。
谢怀暮认真思索了一会儿,“等会让管家派个人把它开回去好了。”
那台车好可怜,刚刚行驶出它人生中第一段长途,就从里到外洗了个凉水澡。
秋辞实在不知道该说谢怀暮什么,开车的时候还是憋不住笑。
“谢怀暮。我发现你真是挺有意思啊,你知道我认识你这么多年,从未看过你有什么时候像今年这般失了智。”
这当然不算是什么褒义词,谢怀暮当然听得出来,他冷声道,“专心开车。”
“这又当经纪人又当生活助理的,你不得给我加薪?”
秋辞其实今天只是来做客人的,但没想到谢怀暮会在中途出这种幺蛾子的事情,但兼职司机的活做多了也就习惯了。要说句真心话,谢怀暮自从和沈倾歌契约结婚这两年,他就开始做这种无偿劳动力了,可是谁叫他和谢怀暮关系好呢?
过了一会儿,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对了。你那台车你不是跟我说过要……”
话音未落,便被谢怀暮狠狠打断。
“去找我爸给你加钱。”
他着实有点倒霉,明明只是随口一问,怎么好像触及到了某位小祖宗的逆鳞?
“好吧,其实我想说的并不是这个。”
沈倾歌看着宛若在说双口相声的两个人,思索了一会儿,还是开了口,“秋辞,你想说什么刚才?”
秋辞开口,“其实是。”
几乎是异口同声,“他没有想说!”
“那就?我没什么说的。”秋辞话锋一转,继续开车,反正谢怀暮的事情不让他说就不说呗,没什么大不了。
到谢爷爷家的时候是下午两点多,很多赴宴的人已经到达了寿宴现场。
她很默契的和谢怀暮同时选择了先找个地方洗个澡换完衣服再出门。
谢怀暮的家是那种很大的别墅,有钱得仿若要闪瞎你的眼睛那种,大概是偶像剧里占地面积足足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的存在,因而房间也非常多。
宾客很多,大部分她都不是很熟悉,洗完澡吹干头发出来,发现走廊里站着一个肤白貌美的大美女笑着看她。这人她认识,是阮家那位明艳娇纵的大小姐阮南竹,谢怀暮曾经的那位家族联姻对象。
“你好呀,倾歌。”她笑得明媚,冲她摆摆手,“等下一起下去吧?”
她和阮南竹算不上熟,顶多就是她的至交好友林慕笙和这位大小姐有些交情,朋友的朋友就是朋友这个说法虽然经常有人会讲,但是事实上,她同她并没什么接触。
顶多是在娱乐圈同时出席一些活动的时候有过一些打过招呼的交集,可这也不至于让阮南竹在这等她。
沈倾歌有些受宠若惊,“这……”看到阮南竹带着些期盼的目光,她想了一下,好像是不能拒绝,点头称了声好。
大小姐挽着她的手道,“慕笙最近感觉消息不是很多,她好像又出去了。”
“对。她最近,在忙着动物保护事业。”不熟的人往往要有一些共同话题,她尽管不明白阮南竹到底想说什么,做什么,但还是有礼貌的继续接了下去。
阮南竹的小算盘,沈倾歌自然不会懂,从长长的玻璃转梯上走下来,她被阮南竹挽得甜蜜而又亲近。
下来的时候看到谢怀暮没和那群人站在一起,一个人靠在大厅里的柱子上,一言不发。
她记得从前在比赛中的时候,她有无数次见到他一个人躲在那里,不知道他内心想什么。谢爷爷的生日会属于正式场合,因此每个出席的人都要身着晚礼服。
也不知怎么的,今天给她准备的这条晚礼服,是乳白色的,带着长长的蛋糕尾,裙摆略微长了一些,她本来也只有一米六五不到的身高,即便穿了高跟鞋,还是觉得走路有些碍事。
在即将走到楼梯的最后一个台阶时,她突然觉得有些重心不稳,谢怀暮靠着的柱子和她的距离很近。
她听得到阮南竹的一声惊呼,伴随着一阵天旋地转。
被一个柔软的怀抱稳稳接住。
沈倾歌听到谢怀暮声音里带了些急迫,他声音暗哑。
“你……还好吗?”
第12章深水炸弹
她抬起头,刚好与他四目相对,还能感觉到他温热有力的臂膀。
沈倾歌一身乳白色的小礼服,剪裁得当,让她身体优美的曲线都暴露无遗。倘若低头看去,还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到她胸前的风光。
这衣服不用想,八成是阮南竹挑的,他抬眼看了一眼从阶梯上下来的阮大小姐,那人眼睛里都带着笑意,随后用口型比划了三个字。
“不用谢。”
谁要谢谢她?给沈倾歌挑这种这么暴露的衣服……这样的衣服,他不想她穿给别人看。阮大小姐似乎并不在意谢怀暮阴沉的脸,只是笑靥如花,在大厅里缓缓开口道,“我很喜欢倾歌。”
这话听得让谢怀暮有些吃味,但他其实是知道阮南竹心里打的是个什么小算盘的,他的父亲和上层社会的一些人对她的家庭出身多少还有些非议,阮大小姐这句话,无疑确定了两个重要因素,一,沈倾歌不仅仅是谢怀暮的妻子,也是她的好朋友,二,谁要欺负沈倾歌多少要给她几分面子。
阮南竹话音刚落,便看她复又扬起笑脸,“我觉得她很好,你说是不是呀,谢伯伯?”
身后听起来有些严肃的中年男子声音传来,“她的确是个好孩子。”
沈倾歌竭尽全力用小拳头敲打谢怀暮的胸口,然后挣脱开来,这场景实在有些尴尬,因为阮南竹的那一声惊呼,搞得众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这里,沈倾歌愣在那里和谢怀暮保持这种暧昧的姿势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等到她看到谢怀暮的父亲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她的耳朵根都快红得滴出血来。
谢怀暮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硬,他能听得到他父亲走到他身旁,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开了口,“成何体统!”
那声音明显警戒训斥多与体贴关怀,只是他已经习惯了。
有关于谢怀暮的父亲谢澄,沈倾歌的确没有太多了解,只是印象里谢怀暮和她的契约婚姻,或多或少都与谢澄有些联系。
——
第一次和谢怀暮到谢家的时候,不是这样有着彩虹雨阳光普照的天气。
那次,她记得清清楚楚,是个阴沉的雷雨天,天空中布满了黑压压的一片乌云,谢怀暮之所以经常要秋辞开车,并不是因为管家不靠谱或者其他的一些原因。
而是因为,他信任的人其实很少,除了秋辞之外,寥寥无几。
到达谢怀暮家的时候,从黑色的轿车上下来,脚踩在水泥地上,依稀还能看得到四溅的水花。虽然是盛夏,可是那天却带了一些入秋的凉意。
在沈倾歌和秋辞的聊天中,从没有问过谢怀暮为什么会想要选择契约婚姻,因为她一直觉得,别人不想说的,她也没有必要去问。有些事情,总要给人一定的私人空间。
只是她没想到,外表光鲜亮丽,勤奋努力,天之骄子的他会有这样的一面。
令人艳羡的家庭原来也有别人看不到的痛苦。
谢怀暮的父亲谢澄是个精明的商人,优秀的企业家,但他着实,算不上什么好父亲。
沈倾歌初次见到谢澄,其实不是什么令人感觉舒适的回忆,谢怀暮让她在门口稍等一下,他先进大厅,沈倾歌点了点头,只是她没想到,这一等就是接近半个钟头。
最后,她还是按捺不住自己躁动的内心,推开了门,大厅里没开灯,沈倾歌走进去的时候蹑手蹑脚,屋子里黑漆漆的,只有远处的门缝透出些许光亮。
越走近她越觉得不对劲,屋子里好像有人在争执,是谢怀暮和另外一个人的声音,那个人的声音其实很好分辨,只要你经常留意电视就可以注意到,是呼风唤雨的商业大亨谢澄的声音。
隔着远处,她都能感觉到两个人的声音越来越大。
到最后她听到了砰地一声巨响,是陶瓷碎裂的声音,谢怀暮的声音在漆黑空荡的屋子里掷地有声。
“父亲,我不是来征求你的意见,而是来……”他深吸了一口气,紧接着的话被他说的斩钉截铁。
“通知你。”
她从没见过谢怀暮这个模样,苍白俊秀的脸上挂了彩,嘴角甚至被打出了血迹。
“您从来都没有尊重过我的想法,当初不想让我学音乐也是,后面让我跟阮南竹结婚也是,在您眼里,或许我就该是个没有灵魂的工具人。”
他擦了擦嘴角,能听到他的冷笑声,“哪怕您知道,我不喜欢阮南竹,阮南竹也不喜欢我。难道您也希望我要像你和母亲那样过着貌合神离,索然无味的婚姻吗?”
他不想向父亲妥协,也不想让心里有别人的阮南竹和没有能力不知道如何去喜欢一个人的他过一辈子。
他只觉得,一个人的一生,不该是这样的。
谢怀暮十六岁那年一举成名,众人只知道他外表的光鲜亮丽,却没人知道他在那之前都经历过怎么样的故事。
他父亲虽然涉足互联网行业小有所成,可是骨子里谢家世代书香门第,长久以来的刻板印象让他觉得,谢怀暮不该去做这些下九流的勾当,明星,在他眼里看来,不过也是供人取乐的玩物罢了,他不可能容许自己的儿子去做个戏子。
可是谢怀暮从小喜欢音乐和表演,哪怕父亲对此嗤之以鼻,年幼的他也会对着钢琴弹很久,抱着吉他在院子里面唱歌。谢怀暮是个很有天赋且懂事的孩子,很多东西他一学就会,那些枯燥无味的金融知识他总是第一个学完,他学习的进度远远比其他同龄人快上很多,可是他父亲还是觉得他不努力。
十四岁时,他偷偷在院子里的大树下弹吉他,正好被从公司回来心烦意乱的父亲抓了个正着,谢澄心烦气躁之下抢过他的吉他,把吉他扔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其实谢怀暮从小到大从未忤逆过父亲,更没做过任何让谢澄为难的事情。
在任何人眼里他都安静的过分,沉默而又懂事,只是这一次,他生气了,有生以来第一次对谢澄发了脾气。
他矗立在那里,像一尊雕像,一字一顿道,“把吉他还给我。”
彼时少年的声音还稚嫩而又青涩,带不出任何威慑力。
只是倘若有人留心,能看到他眼眶微微泛了红。
他不哭不闹,站在原地把吉他的残骸收了起来,在月色里。
沉默了整夜。
人的对错大部分时候是一件很难判断的事情,就像站在谢澄的立场自然会觉得谢怀暮日w日抱着吉他,弹着钢琴,是不学无术,可是谢怀暮本人并不这么想。
在他眼里,既然他完成了留下的功课,其他的时间,就理应交给他自己来支配。理念上的不同其实也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
谢怀暮想要去追逐自己的梦想,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不想像笼子里的那只金丝雀一样,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能拥抱自己想要拥有的蓝天。
破碎的陶瓷片在灯光下被折射出光芒,沈倾歌听到他们两个人的争执愣在原地,等到再回过神来的时候,手腕已经被温热的手掌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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