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怀暮的嗓子刚刚恢复不久,却觉得此刻竟然难受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你今天喝多了,别太冲动就拿东西走了。”谢怀暮勉强自己开口道,“你……先休息休息,等明天酒醒了。”
他觉得沈倾歌只是喝多了,清醒过来之后还会向往常那样,毕竟以往说了那么多次要走,也没见小姑娘真的走。
沈倾歌顿住了叠衣服的手,微微仰头,看着面前的谢怀暮,她双脸由于喝了红酒而略微有些泛红,良久,她开口道,“谢怀暮,我没喝多,我是认真的,没有在和你开玩笑。”
她是认真的,在来找他之前,就已经做好了绝不心软,不会回心转意的打算了。
“你是觉得,我哪里亏待过你吗?只要你想,你的资源,我能做到的,都会给你。”谢怀暮想了半天,只能想得到这个原因。
谢怀暮不明白,像个孩子一样茫然无措的待在原地,在微弱的夜光灯映衬之下,他英俊的面庞,更加的让人心动,但是沈倾歌只是站在那里凝视着他,把自己行李箱的拉链拉好,竖起拉杆箱。
“都不是。”沈倾歌叹了叹气,“你很好,是我的问题。是我累了,不想再继续下去了。”
她终于能把自己心里的想法全都倾泻出来,畅所欲言。
在谢怀暮的房子里,她没有什么东西需要整理,满打满算都放起来,连一个二十四寸行李箱都装不满。
因为本来就没有什么东西是属于她的,他买给她的东西,她全部,物归原主。
这个呼风唤雨,在任何人面前都是天之骄子的男生第一次慌了神,“你是真的要走吗?今天不是愚人节。”
沈倾歌郑重的点了点头,却感觉到面前的人抓住自己的手腕,强行把她扣在那里,他把她按在墙上,那样狭小的空间,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甚至微微仰头,她和他的鼻尖就能够触碰到一起,沈倾歌听到谢怀暮沉重而又沙哑的声音,“你如果走了,就真的回不来了,我也不可能会喜欢你了。”
沈倾歌的眼泪在眼角,良久,她低低的嗤笑了一声,随即开口道。
“谢怀暮……我其实,从没想过自己能配上你,你不用勉强自己喜欢我一点。”反正也已经要离开他了,那么,把自己过去的那些心里话都告诉他也无妨。
喜欢一个人从来都没错,她也不必把自己放的过分卑微。
可是虽然这样想,沈倾歌的眼睛还是湿漉漉的,像一头初生的小鹿,她的头低得不能更低,面前的男孩子看不到沈倾歌的神色,只听到她开口。
“我曾以为……你是我这辈子可望不可即的一场梦。”
“你不知道,一个人从十四岁就开始喜欢的人,在她生命中会占据怎样的地位。”
谢怀暮突然愣在那里,一时之间,他竟然不知道该怎样回应。
她不是不爱他,只是太爱了,想及时止损,她不想一而再再而三的在这样的一段关系里让两个人都难堪,或者说,沈倾歌是想放过过去的自己。
“谢怀暮。”她声音极力维持平静,“我放过你,也放过我自己。”
在黑夜里,沈倾歌的声音就这样直直地敲击在他的心上。
“我们离婚吧。”
作者有话要说:qaq倾歌终于决定放过自己了,她是真的太喜欢了,喜欢到之前每次告诉自己要放弃都无法彻底下定决心。
第27章扪心自问
沈倾歌手上带的婚戒是谢怀暮请人精心打造的鸽子蛋,钻戒是爱情的象征,曾有无数女孩子期盼自己心爱的人能将鸽子蛋赠予自己。
但是她现在却觉得讽刺无比,半晌,沈倾歌挣脱开面前的人,把戒指干净利落的从手上脱了下来。
“这是你的东西,想必现在,我不再需要它了。”
在过往的人生里,沈倾歌曾以为她会长久而又固执的爱着一个人,不会有任何动摇的想法,在收到这枚鸽子蛋的时候,她也是真心地期盼着。
能与自己喜欢的人白头偕老,迟早她会用自己的全部热忱去融化那个人。
但是她发现她错了,错得一塌糊涂。
固执的等待换不来同样的待遇,她实在太累了,从自己不经思考答应秋辞的请求开始,沈倾歌就开始了一步错,步步错。
但她没有回头,仍旧努力麻痹自己,会好的,他会喜欢上自己的。
谢怀暮站在她面前,有那么一瞬间的错愕,“你说什么?”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原来他对她了解的那样少。
就连她喜欢他这样早的事情,他都从不知晓。
以往她总是把自己的喜欢放进尘埃里,连告诉他都没有想过,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喜欢可笑的令人发疯,那种仰望和克制让她从骨子里变得自卑起来。
可是喜欢一个人为什么要自卑呢?她从来都没有做错过什么,喜欢不是原罪,她现在之所以能够这样平和的说出她过往的所有心事,都是因为她想通了。
沈倾歌努力地一点点的掰开谢怀暮的手指,她话语轻柔,“谢怀暮,到此为止吧,你从来都没有爱过我。”
她不想再让自己没日没夜的渴望另一个人的爱渴望到发狂,渴望到让自己时时刻刻陷入焦虑,这已经成为了一种病态。
谢怀暮声音喑哑,手指还握在她的手腕上,不肯松开,“沈倾歌,你就这么想和我离婚吗?”
她仰起头,看着面前她仰望了这么多年的男孩子。
他不过才二十四岁,意气风发,拥有精致的面庞和巨额的财产,这样的条件,想要什么样的女人都唾手可得。
没有了她,还会有大把大把的女人想要拥有他,或许会有人比她更适合他。
沈倾歌看着他,把钻戒扔在地上,钻戒与地面接触碰撞的声音在满屋子的静寂中显得尤为刺耳。
那枚鸽子蛋,孤零零的在躺在地上折射出月色的光辉。
她笑着抬起了头,“谢怀暮,我问你个问题。”
面前的人愣在那里,不清楚她什么意思。
沈倾歌凝视着他,一字一句道,“你爱过我吗。”
他沉默了。
沈倾歌早就知道结局会是这样,她把脚上的高跟鞋踢掉,赤着脚,看着他的眼睛,毫不闪躲。
“你看吧,我就知道你不爱我。可是……”
她的声音中的哭腔被她极力掩饰掉,“我爱你,我无法欺骗我自己的心,但是从今往后,我会学着不去爱你。”
不爱他了……谢怀暮的心突然感觉空了一块。
沈倾歌从包里拿出离婚协议书,拍在了茶几上,“我的那份,我已经签好字了,等你什么时候签好字,记得告诉我。”
“谢怀暮,我们结束了。”
——
到最后,沈倾歌完全不记得自己是如何走出谢怀暮的家门的。
狗仔们可能写在网络上的种种猜想她都设想过,可是此时此刻,她却觉得无所谓了,以前的她,太过在意别人的目光,从来没想过为自己活着。
这一次,她想为自己而活。
出道前的歌曲准备已经进入到尾声,七月也即将收尾,歌曲的发布会定在八月,她的ep先行单曲发布的时候,她清楚的看到。
那个X先生,果然是谢怀暮。
“队长队长,你这首新曲子这个太好听了吧,我要幸福的昏过去了。”朴静宝听着她的首发单曲,在原地转圈圈,“绝了!”
以往期盼过的愿望终于成真,但她却没有一点开心,沈倾歌唇角微勾,“是蛮好听的,旋律很不错。”
她对谢怀暮,绝口不提。
朴静宝其实很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沈倾歌不开口,她又没办法去问,好奇心被她努力地吞在肚子里。
“队长。”朴静宝吞了吞口水,想了半天还是开口道,“你最近好像瘦了很多。”
何止是瘦了很多,高强度的工作简直让她几乎瘦成了个纸片人,公司那边有提醒过她不能再这样继续拼命,但她置若罔闻。
沈倾歌笑了笑,“哪有,你眼花了。”
“哎,我说真的,队长你最近都没有好好照过镜子吗?”朴静宝一脸耿直。
沈倾歌愣了一下,随即答道,“我又没有那么好看,为什么要孤芳自赏?还是不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她明明就很好看,才二十岁出头的小女孩,浑身上下都该散发着青春的活力,不该是这样拼命到让身上似乎都带了一丝死气。
“队长,说真的,虽然下个月就单飞了,但我真的不想你这样拼命。”朴静宝趴在桌子上看着她,“自从那天试镜回来你就怪怪的,白薇和杜若私底下也问了我好多次你是怎么了,我又不好意思问,但我们真的很担心你。”
“静宝,我给你讲个故事,我曾经有个朋友,从高三认识的。”
沈倾歌没正面回答她的话,而是开始给她讲起了故事,“高三那年暑假我认识的她,我们两个人刚开始只是普通朋友,我喜欢写文,她也喜欢,就这样我们成为了笔友。”
“她属于那种,做什么都很有天分的女孩子,写的文章很有灵气,我也很为她开心。认识五年,我收到过她寄给我的明信片,我也会定期寄给她礼物,但是我们后来闹掰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啊?”朴静宝好奇的追问道。
沈倾歌的语气平静而又自然,“不平等啊。我曾经认真的把她当做过我放在心上的好朋友,因为她对我的一点好,哪怕她深更半夜来给我发消息,我照样会回复。”
“只是……”她声音忽然变得有些落寞。“在我想问问她怎么样的时候,她从来都是漫不经心,或者说是压根不会回复。尽管如此,她还会继续把她想说的话发给我。”
“她是不是没把你当过朋友,或者说队长,她根本没把你放在心上?”朴静宝这样大胆的猜测到。
沈倾歌的心脏忽然有些疼痛起来,但她还是竭力维持平静,“或许吧,静宝,我也是人,人也是会痛的,她接受不了长期的淡漠和单一的付出。”
“但无论是哪种。我都清楚的了解,她从来没把我放在心上。虽然,我曾经热烈期盼过她能用同等的赤忱回报我。”
沈倾歌不单单是在讲这个朋友,更是在说她和谢怀暮。
她清楚的知道不该用自己的思想去绑架另一个人,也知道选择对他好,喜欢他,都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可她就是觉得很难过。
如果人类不会难过就好了,如果她可以不那么软弱就好了。
倘若这样,那么无论他怎样对她,她就都不会想哭了。
朴静宝听完这个故事觉得很难受,冲进了沈倾歌的怀里,“呜呜呜,队长不哭,你还有我们,至少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她还没说什么呢,朴静宝倒先替她难过了起来,“所以队长你就是因为你和前基友闹掰了,才这么难过的吧?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沈倾歌本来在难过,听到这话却突然有些想笑。
这个世界上的芳草那么多,可她却唯独喜欢上了那朵有刺的花。喜欢一个人如此简单,放弃一个人或者说恨一个人,都如此艰难。
是她把自己看得太过铜墙铁壁了,实际上她根本不是那样的人,在深夜里,她也会痛,也会难过,可是谢怀暮根本不懂爱。
去爱一个不懂爱的人,本身就是在折磨她自己。
她没让任何人知道,其实她之前因为网络上的流言蜚语,整个人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处于严重焦虑症和抑郁症,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
可是她最后都挺过来了。
因为沈倾歌很清楚,虐待自己不会让那些键盘侠和红眼病难过,只会让他们更开心,肆虐的更猖狂。
感情这东西也是一样,她自己深夜里折磨自己的那些事,换不来对方的同情,只会让自己沉浸在痛苦的深渊。
“对啊,静宝。”沈倾歌如释重负,“何必单恋一枝花。”
好看的玫瑰花那么多,不止b612星球上最傲娇的那一朵。
——
谢怀暮已经很久没参加活动了,秋辞对外宣称他是最近出国度假。
但是其实谢怀暮只是一个人闷在屋子里,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个月没有出门,秋辞到谢怀暮的公寓的时候,发现地面上一片狼藉。
“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秋辞有些不能理解,“我的小祖宗哎,你的新戏都被你推了,你这是要干什么啊?”
秋辞觉得谢怀暮在发疯,这位小公子,一向最在意不过自己的形象,不像是会把自己搞的邋里邋遢的人。
他实在没想到谢怀暮会变成这样,那位小公子明明不善饮酒,却开了一瓶白兰地,对瓶吹。
地上不知道有多少瓶各种牌子的酒,秋辞有些头疼,却又不得不凑上前去把谢怀暮拉起来,“你这样。说句实话,我觉得我不可能帮你扛太久。下个最后通牒,你下周必须给我在公众面前露面了,酒你现在就别给我喝了,因为你根本不会喝酒。”
“秋辞,你说,怎么样才能算得上是喜欢一个人呢?”谢怀暮躺在地上,醉眼惺忪,拿着空酒瓶发呆。
“我不知道怎么算喜欢一个人,我只知道再这样,你家老爷子要弄死你了。”秋辞有些无奈,“你就不能少给我惹麻烦?”
“我没喜欢过一个人,也觉得自己绝对不会爱上任何人,但是她把离婚协议书扔给我的时候……”
怎么会觉得,胸口疼得厉害?他委实想不清楚。亦或是,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愿意去思考自己的异样超脱出了自己的掌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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