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冢山.....又回到了这个地方啊。
“万冢山……这里死过很多人吗”
“没……”
“没有”
“是死过很多仙和很多魔。”
“……”
“你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吗……你觉得自己的双手好脏,染满了无辜的鮮血,可是怎么洗也洗不干净。那些痛苦的,罪恶的烙印,深深地刻在你的体肤上,让你看起来那么的丑陋与可憎。你千方百计地想要遮掩,可是没用,那些鲜血,那烈始般的红,充斥着你的整个世界,挥之不去,如影随形的难缠。你很难过,也很无助,可就是找不到解决的办法。”
……
“人如果不用活那么久就好了……...哈哈,我说笑的,别当真。”
“作恶多端,说的其实也不错。”
“真是想不明白,人为什么总想着活得更长久抑或是长生呢,还没吃够苦吗”
“这些都是些什么人“
“厌世,世厌,鳏寡孤独者,皆有之。”
“他们在这里多久了”
“大概,几百年。”
”一直待在这儿”
“有出去过的。”
“然后”
“便再也不能回来了。”
“为何”
“见世俗之恶,心非原来之心,怎入初时归处。”
“默默啊,给师父骗个徒媳回来!”
“路上遇到了一个小孩。”
“然后呢“
“化成只大狼狗跟他玩了玩。”
某日下山,简默遇见狼狗拦路,抬手摸了摸狼狗的头。狼狗龇牙咧嘴一吼,简默却岿然不动。
有一日,默献二人偶遇一倒骑牛之牧童,轻吹竹笛。
两人骑着白鹿一前一后,因为没有目的地,所以走走停停。
也许是累了,牧童准备午睡,便拿斗笠遮阳,躺在牛背上翘着二郎腿。
默献二人迷路,便问:无妄村怎么走?
牧童轻轻一笑,随手一指,“哪儿。”
“多谢。”
“这山是我的山,这水是我的水,这天地是我的天地,一尘不染。”忽然,牧童如是说道。
司徒献觉得有意思,便问,“小阁下名姓?”
“我没有名字,我也不需要名字。名字很重要吗不过供人唤的称呼而已。”
司徒又道,“你和别人有些不一样。”
“异类吗?异类就异类吧,什么都比不上我的开心来得重要。论随心自在,我平生最佩服的人也仅有那么一个,玉骨兄。”
简默一怔。
司徒献却低声道,“原来竟是你的崇拜者。”
“我有一头牛,相度余生。我有一只笛,可供交心。我有一方天地,任我任君,自在徜徉。”
我所想要拥有的却无法拥有的,甚至未曾拥有的,诸如善良,勇敢,执着,坚韧云云,他们都有。
愿君归来,仍是少年模样。
且去纵歌,痛饮昼夜,狂舞天涯。
——墨赴长安写给《此间》的他们。
第67章三杯为度
避席,三杯为度。酩酊大醉之前,司徒献是这样推辞的。
“不醉不归!”神志不清后,司徒献一边“念念有词”,一边离开酒馆。
墨无忧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同司徒献双双挽着手臂,醉醺醺地茫然环顾。
“完了……”墨无忧敲着脑袋,“子虚要是……看见我……喝成这副模样,吾……命休矣……”
gu903();司徒献却笑道,“夫管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