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没几分钟,洛曦川又开始直勾勾地盯着阎毅看。
“让我看着您吧……”洛曦川脸上的不好意思特别真挚,“没有更好的事情可做了。”
嗓子的状况在一天一天地变好,洛曦川也逐渐放下心来。看来以后还是可以唱歌的,也有机会再开演唱会的。说不定哪一天还能拿到年度金曲和最佳男歌手等一些重量级奖项。洛曦川想到这里就觉得前途一片光明,眼前的一点小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还能唱歌,就没那么糟糕。
洛曦川又开始成日窝在地下室里,咬着铅笔头写歌了。家里的地下室从他大二开始就改成了他的工作室,器材乐器一应俱全。灵感一来,他就一天到晚呆在地下室不出来,也不记得睡没睡觉吃没吃饭,过得颠三倒四。后来很多首收录进专辑和EP中的歌曲,最初就诞生在这个地下室。
大二下学期期中那会儿,洛曦川无意中得知,阎毅请了公司的设计师和工程师改造地下室。洛曦川激动得每回见到阎毅都恨不得给他行大礼。阎毅说没必要,他只是嫌洛曦川一天天的,丁零当啷的,太吵。洛曦川不管阎毅是出于什么理由,反正他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工作室,这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他再三向阎毅承诺,一定好好做音乐,一定搞出名堂,一定好吃好喝孝敬阎毅。阎毅的视线都没有从报表上离开一秒。阎毅说,鉴于数学与音乐之间的联系,他很难想象一个开不好根号的人能在音乐上做出什么名堂。
“……不过,别让我白花钱。我不做赔本买卖。”
阎毅都这么说了,洛曦川就更不可能偷懒。他虽然有点贪玩,但是练歌写歌,从来都没有怠慢。他从来不缺灵感,在洛曦川的眼里,天地万物都是歌。什么都可以写。为了抓住偶尔闪现的碎片灵感,无论他正在做什么,哪怕是洗澡到一半,刚抹上洗发水,他也要披上浴巾跑到地下室。地下室无疑是他在家中最常呆的地方,从大二开始,到如今二十五岁。他眼下嗓子还没好全,就又在地下室熬了一夜又一夜。
第7章
他走出地下室的时候,一是为了吃医生开来治疗嗓子的药,二是他在写词时遇到了了一点小麻烦。当阎毅亲吻他的时候,他感觉那才是他们之间真正的初吻。无论是傍晚时的蜻蜓点水,还是深夜时两舌勾缠,都使得洛曦川像是春天来临渴望交配的雄兽,躁动不已。阎毅可以让他刹那间变成易燃物,一点火星就能燃烧。
这样的事,洛曦川怎么可能不写下来呢?他想着阎毅的样子,把阎毅的眼睛鼻子嘴,都统统写成了歌。写到眼睛的时候,他却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有匪气的眼睛?倦懒的眼睛?讥诮的眼睛?……洛曦川说不好。阎毅的种种样子在洛曦川的脑海里换来变去,而洛曦川此刻格外想见到他。
洛曦川顶着蓬乱的头发,步伐轻快地三四节阶梯地跳。他打算坐在阎毅跟前,好好看一看阎毅。这回的理由特别正当,阎毅不得不由着他看个够。
阎毅正要出门。洛曦川赶忙喊住他,“阎先生”,“阎先生”的叫个不停。
他风风火火地奔向玄关,“您去哪里呀?什么时候回来?”
阎毅瞥了一眼洛曦川光裸的赤脚,洛曦川立刻蜷缩起脚趾,企鹅似的稍稍向后退了两步。
阎毅语气平淡,“管起我来了?”
“不敢不敢,”洛曦川摆摆手,又打了一个响指,“我想给您听一听我新写的曲子。这次是真的好。”
这话说得半真半假,曲子什么时候都可以听,不着急这一时。洛曦川是看到阎毅一身西装革履,所以才想不动声色地打探一下阎毅的去向。夜里八点半,这个时间点也不像是要去见大客户,但是又穿得跟要去演电影似的。洛曦川觉得阎毅要赴得这个约不太寻常。
“沈曼约我谈事。明天再说吧。”
“我也想去!”洛曦川脱口而出,说出口才发觉太急迫了,倒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他一听到“沈曼”就神经敏感,阎毅还讲“明天再说”,鬼知道他们今天谈什么,阎毅今晚还回不回家。洛曦川一下子浮想联翩,还给把那些个小九九藏好掖好。
“我可以去吗?你们谈事的地方可以点餐吧,”洛曦川眼巴巴地看着阎毅,说着还揉了揉肚子,这么一揉还真觉得饿了,“我也想去。你们谈事,我就在旁边吃东西。”
“吴妈给你留了菜在冰箱,”阎毅说,“前几天阎瑜生日,你不是还说,嗓子好之前不想见人吗?还是说,你是编了一个借口来应付我的?”
阎瑜是阎毅的侄女,丫头养得有些刁蛮,洛曦川有点怕了这个小祖宗,所以才说嗓子好之前不愿见人。嗓子好之前不想见人不假,眼下更真的想法是不想让阎毅和沈曼大半夜单独见面。洛曦川扁了扁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这事儿,他没法解释,总不能说,我怀疑你们孤男寡女深夜相聚是为了破镜重圆。
洛曦川假潇洒,“不去就不去,没事儿。”
阎毅看了一眼手表,“给你十分钟把你自己收拾好。”
洛曦川怔了一下,阎毅面无表情地再次开口,道:“九分五十五秒。”
洛曦川撒腿就往楼上跑。
洛曦川花了八分钟把自己洗得喷香,一分半搞发型,最后也没来得及看是什么衣服裤子就乱套一气,抢在阎毅之前拉开后车门,稳稳地坐上了车。他这才觉得稳妥,长舒一口气,才发现自己竟然穿的是套头衫和牛仔裤。这也就罢了,毕竟套头衫牛仔裤顶多是不够正式,但也没到不能见人。糟糕的是,他左脚穿的鞋和右脚穿的鞋没能凑成一双,一只系带运动鞋一只板鞋,好在都是黑鞋。
乱套了。
洛曦川悄悄瞄了一眼身旁的阎毅,换成了一脚在前一脚在后的坐姿。前面的脚刚好把后面的脚挡住。
车子停在了一家高级酒店。矗立在护城河边,宛如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堡。他们被酒店工作人员一路引领着,到了十七楼。
包间的门一打开,沈曼正坐在里面打电话,看到阎毅的时候眉毛轻轻一抬,抛了一个媚眼,算作打招呼。然后,她的视线又挪到了洛曦川的脸上,故作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眨了眨。
沈曼是臻谛集团的千金,含着金汤匙出生,分化成了Alpha,臻谛未来的大老板。她在哪里,聚光灯就在哪里。就算哪天沈曼左右脚踩着不同色的高跟鞋出门,那也是潮流。退一步说,即便只凭沈曼的长相,不受瞩目也是难事。从前还有杂志写她美艳得具有攻击性,玫瑰配她太艳俗,她是人间牡丹花。群芳中以牡丹为第一,故世谓花王。
按这意思,只要是沈曼在场,其他的女明星也好,名媛也好,就只有当洗脚婢的份儿。
“人间牡丹花”对着电话那头不知道是谁的人说了一句妩媚的“Bye~”,一个音恨不得转成山路十八弯。
沈曼挂了电话,食指朝着阎毅的方向点了几下,涂成鲜红的指甲亮得反光,“你怎么把小拖油瓶带过来了?”
“小拖油瓶”是沈曼对洛曦川的称呼。从她第一次到阎毅家里做客,她就一直是这样称呼洛曦川的。
“我饿了,我叔叔带我来吃饭。”洛曦川一说到“我叔叔”这三个字就来了底气,仿佛这是一个了不起的特权。说完了,洛曦川的目光就自然而然地落到了阎毅的身上,又在一瞬间满溢欢喜和爱慕。
这个眼神让沈曼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心想,这个小眼睛的小兔崽子到底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么灵的眼神的?老娘第一回见他,他还是个鼻涕虫。
洛曦川的这个眼神把沈曼惹不舒坦了,沈曼就更想说点话往洛曦川的痛处刺,“小拖油瓶的嗓子还没好呢?以后还唱不唱的了歌哦。阎毅白给你建个公司了,钱全打水漂了。”
洛曦川还没开口,阎毅就先说了话。他没兴趣听这两个人互呛,他嫌吵。
“有什么不能在电话里说的,要当面谈的重要的事?”
“没什么,”沈曼以手支颐,身体顺势前倾,“想见你嘛,好久没看着你了。够重要吗?可不是只能当面谈?”
沈曼说完,还不忘瞟了洛曦川一眼,然后对阎毅说:“新买的裙子,好不好看?”
第8章
沈曼的长相明艳,而她也知道该如何利用自己的美貌。单是简约的白裙就让她美艳更胜。下巴点在手背时,身体的前倾刚好加剧了胸部在视觉上的效果。
洛曦川倒吸一口凉气。虽然在当时洛曦川并不觉得有什么,但是阎毅对他的胸的评价,“太柴”,在经过时间发酵后,变得好像有了什么。即使坚持锻炼和常年食用水煮鸡胸,让他现在的身材不像当年一样那么平板白斩鸡了,但是他还是琢磨着自己的胸脯是不是太柴。可毕竟他的第一性别不是女性,是怎么样也长不出胸来的。
想到第一性别,洛曦川又记起五六年前,那会儿他逮着机会就要向阎毅剖白爱意。被他搞烦了的阎毅直接回绝。阎毅说Beta的女人很烦,他对第一性别是男性的更是没有兴趣。睡过了也没兴趣。
沈曼是Alpha,女性,符合阎毅的择偶标准。且不说她和阎毅还曾经订过婚,阎毅还爱过她。关于沈曼的种种一条一条罗列进了洛曦川的脑袋瓜,头脑里警铃大作。洛曦川越发感到了迫近的危机。
于是洛曦川寻思着该怎么合理地转移阎毅的注意力,甚至都忘了他自己两脚踩的都不是同一双鞋的事,忘记了遮掩自己可能出丑的双脚。他平时大大咧咧的,可在阎毅身上的占有欲却一点也不小。
而在洛曦川头脑风暴时,沈曼还在给阎毅展示裙摆上的刺绣,看样子是很得意这条裙子。她还在问阎毅,刺绣是不是很美。
“不错。”阎毅说。
阎毅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烟的大半截露在外面了,他的动作却停滞了一瞬,目光在洛曦川身上逗留了一秒,然后把烟推回了盒中。
“您抽吧,”洛曦川拾起了桌上的打火机,“我给您点火。”
待阎毅把烟叼在嘴里,洛曦川点着了火凑近。阎毅垂下眼,睫毛投下了半弧阴影,羽毛扇子似的挠呀挠呀,挠得洛曦川心痒痒。洛曦川不自觉舔了一下嘴唇。
这一舔,恰好就被阎毅捕捉到了。他抬起眼皮,意味不明地看了洛曦川一眼,然后叼着烟看向沈曼,继续和她聊天。
洛曦川就为这么一眼走了神。躁动的感觉又来了。Beta没有发情期,但洛曦川在电视新闻里见过Omega发情的样子。洛曦川觉得,如果此刻有人撕下他的外皮,一定会十分诧异地发现,这个Beta居然像发情时的Omega一样。摇尾乞怜,扭捏又放荡。
洛曦川有些魂不守舍了。眼睛到处无目的地乱瞟,就瞟到了脚上不成对的鞋子。
他为了沈曼给他带来的小小的危机感忘记了鞋子,又为了阎毅的一瞥目光把其他什么都忘了,由着心口那头发情的雄兽横冲直撞。
最后,还是看到这一双不匹配的鞋子,才勉强因为意识到窘况回神。他莫名地感谢起自己的莽撞,这才有了能让他发窘的理由。
洛曦川向前坐了坐,把套头衫下摆往下拉扯,盖住了灼热的躁动,一双脚稳妥地藏在了餐桌底下。总算松了一口气。
“洛曦川。”
阎毅叫他的名字。
“啊?”
“和他说你要吃什么。”
洛曦川同站在阎毅身后的餐厅服务生随口说了几个菜,他眼下正一门心思竖起耳朵听阎毅和沈曼在聊些什么。
洛曦川的菜点完了,服务生转身要走。这时,阎毅突然对沈曼说,“稍等”,然后他又对服务生道,“他花生过敏”。
服务生说,会告知厨房留意的。
沈曼饶有兴致地看着洛曦川,“小拖油瓶还有这么娇贵的毛病啊?”
洛曦川点的两菜一汤很快上齐了。他捏着筷子乱扒拉,因为偷听,所以吃得食不知味。
从刚才开始,他就装作发呆听他们俩聊天听了好一会儿了,是越听越听不懂了。他们聊着聊着就开始说起了他不怎么听得懂的外语,说着说着这些外语里还多了一些他更听不懂的专业词汇。
躁动变成了烦躁。无论哪一种,都是不顺滑的毛躁。“躁”很快体现在了行动上。喝水后,洛曦川一个用力过猛地将玻璃杯敲在了桌子上。
对话被噪声中断,阎毅蹙眉看了洛曦川一眼,像是责怪。
洛曦川一脸无辜,嘴角下撇,像是在说,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
然后,洛曦川一转脸,就看到了沈曼看好戏的表情。
洛曦川快吃完的时候,阎毅接了一个电话,然后就出了包间。包间里一时间就只剩下了洛曦川和沈曼,安静得洛曦川都不好意思喝菜汤了。洛曦川喝汤吃面,总是会发出“吸溜”的声音。
沈曼晃着酒杯问洛曦川:“你和阎毅真好上了?好多年前,我就和阎毅说你看他的眼神不对劲,他还说是我多心。”
洛曦川放下调羹,看向沈曼的眼神像极了狗崽护食,“好多年前,你和阎毅好的时候,阎毅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
洛曦川还在为当年阎毅的“绿帽”事件耿耿于怀。取消婚约不到一个月,沈曼就和别人出双入对被拍到。人人都说沈曼是早就看上了小狼狗,好上了才把阎毅一脚踹了的。再加上那一夜阎毅醉酒的那句“贱货”,更让洛曦川笃定,阎毅是把他错认成了沈曼,阎毅是早就知晓了沈曼的不忠,才取消的婚约。
“我的天哪,小朋友,”沈曼表演出了做作的吃惊,“你不会真以为在我绿了阎毅之后,阎毅那个睚眦必较的人还会和我这么坐下来聊聊天吧?你不会不知道当时乱写的记者都被辞退了吧?我可什么都没有做哦。”
洛曦川轻轻皱眉。
见他冥思苦想,沈曼发出一声嗤笑,“瞧你那副没出息的样子,你盯着阎毅,就跟葛朗台盯着钱似的。恨不得在阎毅周围画一个圈,小狗似的守着。阎毅就是这么被你惯出坏脾气。”
“沈曼姐姐,话别总说得这么难听吧,我不想和你吵架,”洛曦川苦笑,示弱似的摊手,“叔叔真没像你说的那样,脾气那么坏……他其实挺疼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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