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两情相悦,不就是要互相宠着么。
可那么宠他的师父,却就那么没了。
傅乐书睁开眼睛,在许久的茫然之后,才终于辨明了自己的所在。
不远处灯烛静静地燃烧着,将这整个宗祠映照得分外亮堂。
那些石人族的先人们,皆是盘膝坐在蒲团之上,睁着眼。这些人都已经死了,但他们的眼睛似乎总在看着外头,让人心头没来由地发凉。
所幸傅乐书不是第一次来了,他在这里待了许久,早就不畏惧了。
久黎的石像是其中最高大的一座,而他手中横亘着的那支笔,便是云珩的真身。
傅乐书觉得难受,每次看到那再无半点意识存留的石笔,他都会难受。
久而久之,便成了心疾。
仿佛他心口生生被人挖去了一块,从此再无法被任何东西填补。
他用凝视爱人的眼神凝视着那支笔,他对他说:“师父,我想你了。”
为了来到这里,他付出了很多努力。
在从位面之中穿梭而过的时候,他的身体被反反复复地撕裂,他一路硬抗了下来,几乎是遍体鳞伤地来到了这里。
他初来的时候,便直奔这宗祠。
他看到那石笔的时候,觉得自己所有的努力都有了结果。
他冲着那石笔呼喊云珩的名字,想将他唤醒。
可他看到的时候有多欣喜,发现它里面再没有丝毫灵魂的时候,就有多绝望。
他闹的动静太大,以至于引来了石人族的守卫。
他被当成盗贼带了出去,被压在刑石上锉碎了双手。
他几次痛得昏了过去,甚至差点维系不了石质的伪装。
他痛得狠了,迷迷糊糊喊云珩名字。那一瞬间他似乎又变回了那个小小的少年,每次他伤了痛了,师父都会冲出来,帮他教训所有敢伤害他的人。
他身居高位太久了,久到再也没有敢对他不敬,久到他几乎忘记了疼痛是什么滋味。
受了委屈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还是那个人。
可那个人再也不会帮他出头了,他死了,被他亲手杀死的。
如果能回到过去,他会恨不得亲手掐死当年的自己。他要有多蠢,才会相信一个陌生人,却不愿意将自己的担忧告诉对他最好的师父。
他相信了荒泽的谎言,一次又一次背叛了最爱他的师父。
最终云珩帮他吞下了所有的恶果,最后一次挡在了他的面前,帮他挡去了所有的苦难。
傅乐书知道,云珩并没有原谅他所做的一切,他只是习惯了保护他。
当云珩偷偷找任锋成交代好后事的时候,其实他就已经选择要放弃他了。最后的那一次云雨,也不过是他所做的一场道别而已,为了让自己放松警惕,好放倒自己抽身离去。
无关是非,无关情爱,只是两个字,算了。
他不想跟自己计较,他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仿佛这是他的宿命一样。
可没有他傅乐书的话,他何须要做这些呢。他可以开开心心平安喜乐地过一辈子,或许还会遇到一个更好的人,保他一世无虞,陪他天长地久。
他云珩什么都没做错,错的只是,他遇到了一个不值得他爱的人。
傅乐书知道,云珩回不来了,再也不会有人关心他穿不穿的暖,再也不会有人为他揉手,再也不会有人笑着拥他入怀。
他亲手造就了一切,又亲手毁灭了一切。
云珩就是他的一切。
他曾经拥有过时间最美好的人,但他又彻底失去了他。
他的心口疼痛起来,心脏似蜷成一团,痛得他嘴唇发白。
“师父,我难受。”他自顾自地低语,像得了癔症一样。
可那个人是被自己亲手送上的绝路,他再怎么喊他,他也回不来了。
傅乐书捂住嘴,在心脏抽痛的时候,重重地咳了起来。
有血从他嘴里涌出来,渗透入指缝。
只是他的力气似乎也在这一场动静里耗光了,他将自己的面容贴在那石笔上,问他:“师父,你什么时候肯带我走?”
没有人回答他,唯有青烟在香上袅袅升腾。
哪有什么人人艳羡的天地同寿,他辗转万年,再也遇不到第二个云珩。
这样的寿命无穷,于他而言,也只是一个诅咒而已。
那些熟识的面孔一个接一个地离他而去,最后留他一人在这冰冷尘世里,独自咀嚼着长生的苦涩。
而这样的日子还得继续,直到他彻底死去的那一天。
他有些累了,疲惫侵袭上来,在笼罩而来的倦意里,他恍惚又见到了白衣如雪的那个人。
只一眼,便教他将一生都交付了出去。
师父,我爱你,你知道么?
我后悔了。
我万年来,看遍浮世万千,阅遍红尘万丈,可浮世苍生皆不是你,红尘万丈亦不及你。只是我弄丢了你,找不回你了。
“师父,你杀了我吧。”傅乐书痴痴地笑了,唇边带血,分外苍凉。
云珩给予了他漫长的寿命,给予了他自愈的能力,却没有给他一个终结。
情之一字,走到最后,竟成了囚困他的枷锁。
傅乐书想起那些故人,想起终其一生郁郁而终的凤无痕。
他记得他死去的时候,一直在念叨殷九的名字。
那时候他已经老得不行了,头发花白,眼睛混浊,可他的话却一声一声,传到傅乐书的耳朵里。
他说:“若是早知道我与小九情深缘浅,我应该对他好点的……”
他抓着傅乐书的手臂,对他道:“我为什么不好好待他呢,他那么喜欢我,他满心满眼都是我,我却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他。”
傅乐书那时候待在他身旁,看着凤无痕一个人在那里自言自语。
“我斩去了他的八尾,最后一次,花影替他挨了。小九这个人,只需要别人对他好,他就会对别人十倍地好。”凤无痕说,“他曾经那么喜欢我的,可我最后连救他一命都做不到,我修仙修了千百年,最后也不过是个蠢才罢了。”
傅乐书那时候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他想的是,他又何尝不是呢。
师父对他那么好,他不还是负了他么。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了再来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最后傅乐书跟凤无痕的传人一起将他葬在了凤无宗的一座荒山上,凤无痕说,他是在那里遇见殷九的,他要在那里盼着他回来。
千年万年,就算他成了一抔黄土,他也要等他。
只要能看到他来世幸福安稳,便足够了。
傅乐书不知道他有没有等到,他离开了那里,离开了那个充满回忆的地方,成为了宗祠里一位普通的仆役,终日守着他的师父。
以前他贪生怕死自私自利,现在他不了。他的改变那个人看不到了,他只能一日一日地在他真身前忏悔,等着死亡将他带走的那天。
时如逝水,千年万年,终于耗尽。
那天,石人族的仆役发现,那支石笔再一次不见了。
一同不见的,还有那个守了石笔数万年的仆人。
有人说,曾经在深山里见过那个怪人,但只是一晃眼,那人就不见了。
见过那个怪人的人都说,他疯疯癫癫的,神智不太清醒,只是一次一次地喊师父。
后来终于有人见到了那个怪人的尸体,他躺在地上,紧紧抱着那支石笔。
有人想掰开他的手将石笔拿回来,可刚一碰着,那一人一笔便都烟消云散了。
同归同葬,永消天地间。
“师父,带我走吧。”
“好。”
第169章现在我还像他吗(一)
【系统提示:攻略目标傅乐书喜爱值达到100,后悔度100,任务达成。】
【系统奖励:经验值奖励20000,金币奖励100万。稀有货币赤金奖励x5。】
温婓看了看奖励界面,吐槽道:“这次系统抠门了,明明这个修真世界能量值挺高的。”
毛球嘴里嚼吧着温婓给他带回来的玉树菩提,一边品尝着酸甜的果肉,一边道:“估计是系统觉得攻略过程比较简单,就给削减了奖励成分。”
温婓嗯了一声,关了跑步机。
他近来锻炼得很勤快,据他本人说,消耗过多的精力有助于睡眠。
而毛球总觉得他好像是要为什么做准备一样,不过他的小脑袋瓜猜不到原因,就也不猜了。
温婓顾及着自己一身的汗,便也没有像往常一样窝到沙发上去。
他抬手将跑步机扔进系统存储舱里,冲毛球道:“有稍微能虐得爽快点的么?”
毛球翻了翻,将任务界面推到他面前。
温婓看着面前的3d模拟显示屏,认真地挑选了一下。
他看中了一个低科技世界的娱乐圈设定,替身梗。主角名字叫做夏微鸣,原名夏名。
“就这个吧。”温婓咧嘴一笑,弹弹手指把任务界面推回给毛球,让他着手准备,然后自己钻进了系统的浴室。
毛球一看他那抹坏笑,就知道肯定又有人要倒霉了。
果不其然,温婓一洗完澡,就跑回来跟他问详情。
“宿主大人,为了让你更有代入感,系统增加了跳点选择功能。你想选择哪个传送点?”毛球问。
“就他们刚相识前几个月的时候吧。”温婓穿了件黑色的衬衫,肌肉的曲线从贴身的布料下凸显了出来,他像是浑然不知自己现在这个样子有多诱惑人一样,还抬手将湿漉漉的黑发往后撩了撩。
毛球吞了吞口水,他想,另一端那位要是看到他家宿主这样,估计会立刻化身为狼。
“那情节演绎点呢?”毛球又问。
温婓拨动了一下进度条,选了一个。
“好的。请做好被传送准备。”毛球道。
温婓立刻便坐正了身体,等着传送的到来。
片刻的失神之后,他到达了他的新身体里。
新身体是一个出生于农村的小少年,他的名字叫做夏名。夏名的父母都是普通人,除了父母以外,他上头还有一个患有先天性疾病,不得不一辈子与轮椅为伴的姐姐,叫做夏霞。
他们的家庭并不富裕,父母都很努力地想改善家里的条件,但因为各方面的限制,还是有些力不从心。
父母没有太多所谓的重男轻女的观念,他们生下夏名,更多的只是为了让他好好照顾患病的姐姐。
夏名从小就长得好,只是没有精力打理自己,总显得有些不修边幅,让他的特质都被遮住了。
虽然夏父夏母并没有什么太多的能力,但他们对两个孩子是掏心掏肺地好,好的东西都要给他们两姐弟留着。
夏名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即使在物质上并不富足,却在精神上却还算比较富足的。
姐姐的病需要长期地吃药治疗,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越发雪上加霜。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夏名在读完高中之后辍了学,一个人到大城市里去打拼。
也因此,他结识了改变他一生的男人,宋胤星。
穿越时间发生改变对于温婓来说意义重大,因为这样整个人物的命运走向都是由他来把控的,也更方便他的攻略之旅。
初到大城市的夏名太过单纯,不知道人心险恶,一下火车站就被人顺走了行李,缝在衣服内袋的钱也被人趁他睡着的时候偷走了。
要不是温婓在这个时候穿过来,恐怕这孩子还没等吃上一口热乎饭,就要在饥饿中先行撒手人寰了。
温婓从系统里找了两口吃的,勉强果腹之后,找了个公共洗手间把自己脏乱的脸给清洗了干净。
这个过程就跟给鸡蛋剥壳似的,当这小脸尖尖的少年的脸,在那洗手间墙上的镜子里显露出来时,温婓没忍住吹了声口哨。
他知道,这孩子要是进了娱乐圈,必定能大火。
这脸蛋太好看了。更别说这壳子里藏的还是他影帝温婓,不拿奥斯卡都说不过去。
他从系统中得知,攻略目标宋胤星是个玩娱乐圈的京城太子爷,反正他也是要吃这一行饭的,便找了个机会混进了剧组里当群演。
当了几天群演之后,温婓成功攒足了一身新衣服的钱。他换了一身行头,去参加了就近的一个平面模特选拔的海选。
凭着出色的外形和镜头感,温婓成功拿下了这个角色。
镜头感这一项特殊技能还是他临时抱佛脚找系统兑换的,毕竟演技再好,不懂这些东西也是混不下去的。
时下最炙手可热的明星便是盛睿,他刚拿下金像奖,成为新晋影帝,年仅27岁便摘下如此殊荣,他以后的成就定然不可限量。
温婓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成功从跑龙套的小新人,变成了星迹的一名艺人。
星迹就是宋胤星开的公司,在国内拥有极大的知名度,说它是娱乐圈里的泰山北斗也不为过。
这公司是宋胤星外公开的,后来传到了他的手里,成了宋公子用来吸金的工具。
要说为何太子爷要来这娱乐圈来趟浑水,原因说来也简单,为了他的白月光盛睿。
盛睿刚出道的时候参演了一支校园MV,那时候青涩又漂亮的小少年,一下子就俘获了懵懵懂懂不知情爱为何物的宋少爷的芳心。
在宋少爷连自己取向都不是很清楚的时候,就喜欢上了盛睿。为了心上人,宋少爷一脚踏进了娱乐圈,甚至不惜为盛睿缴纳几百万的违约金,也要将他签到自己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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