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得以逃脱,罗潇潇从此成为真的罗潇潇。
只是,她们的计划里,并没有想过要把罗潇潇的脸烧成那副样子。
如果逃脱及时,她的脸上应该只在右眼眼角有一个极小的疤,刚好挡住胎记。
可后来罗潇潇告诉清笛,在她冲进火场后,本来不大的火势突然席卷全房。
听起来,故事的结局还不算糟糕:罗老爷对罗潇潇那张鬼脸失去兴趣,更没有辨认出来那不是自己女儿。如今罗潇潇治好了脸,却依旧以没有治好的老话来推脱不见罗老爷。
那三天跑前跑后的,都是罗夫人的心腹仆人,嘴严得很。
罗潇潇即将与心仪男子成亲,对清笛藏身处绝口不提。也就几日前起了歪念,竟打起无非的心思,想利用无非,让清笛彻底消失。
而清笛,选了个最安全也最危险的地方,在罗老爷眼皮子底下卖艺不卖身。
可无非也不是头一天到人间,自然明白貌美少女独身在外,需要多坚强、多心狠,才能承受住世间诸多捶打。
她得忍受多少次旁人并无恶意却寒冰般戳心刺骨的指点,才能活成如今这副任尔万般刁难亦应对有节的样子。
不管清笛是谁,都是十二主神之一。
若非知晓历劫期间记忆不被保留,无非都要哭出来了。
历劫历到这种,还不如死了痛快。
可她偏偏还活着。
不知是否神族之间冥冥自有感应。
讲完故事的清笛笑了笑,用她惯常的娇嗲口气说:“我想过自杀。可我又想,我还年轻呢~世间繁华喧嚣,我还未看够~”
无非觉得,差不多是时候看看对方到底是何方同僚了。
她心念一动,走出竹屏风。
她不出来还好,一出来,清笛眼看着一面竹屏风大变活人,吓得直接站起来。
清笛本来还想后退躲远一点,结果刚站起就对自己的处境了然于心——无路可退。
她强装镇定,先开口为强:“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和让你来找我的人,应该是差不多的人。”
差不多都会些法术的人。
无非知她惊慌,刻意放缓语速,声似流水,安抚清笛的心。
可乍一抬眼看去,她便看到清笛眼角胎记。一时兴奋,双目放光,仿若一匹饥饿的狼。
清笛不知道她是神是鬼,不敢抬头看她。
过了片刻,她发觉无非不会伤害自己,才犹疑着答道:
“他……确实。他是天上的神仙,你也是吗?”
无非右手指节弯曲,扣住清笛的下巴抬起。
端详过一会儿后,她的左手手指跟随目光落到清笛右眼角上开出的花上。
妖艳,且清纯。
仔细辨认出来那确是灵犀花没错。无非喜极。
花神青棣。
她的王嫂。
神族最美的神,也是神族中唯一可与未林的脸媲美的男人。
是的,花神青棣本为男儿郎,而非眼前的女娇娘。
“嫂嫂……”她抚着灵犀花胎记喃喃道。
清笛躲开她的手,懵得满脸问号:啥?你说啥?你叫谁?谁是你嫂嫂?我是谁?
和你不熟,别乱叫啊。
认真算算,她与青棣认识数万年。幼时不懂,总觉得这男的想同自己抢王兄,是以二人老是剑拔弩张的。
几万年来她见过青棣发怒,见过青棣撒娇,见过青棣惆怅。
就是没见过他害怕的模样。
哈,原来竟是这般俏生生的,惹人开怀。
无非玩心起来,一屁股坐到桌子上去,拍拍清笛的肩膀,示意她坐下。
接着就学那些多嘴妇人传人八卦的嘴脸,带着雀跃的心情,将前因后果添油加醋地讲述一番。
讲到最后,清笛好几次想打断她:你讲归讲,但能别那么兴奋么……
不就一个男神仙下凡做了女人么,有什么新鲜的……
此想法一出,清笛心中便一惊。
确实,有够新鲜的。
待无非讲完,她消化了许久,才又问:“你说我眼角胎记是元灵封印的地方,有什么证明?”
被问的人蓦地一笑,反问道:“你的干爷爷是不是给你说你的胎记一来影响美貌,二来会使你命数不好之类的?”
清笛点点头。
“他是不是还说只有得道高僧或是道士能助你,寻常医者不管用?”
清笛再点点头。
“你是不是求遍高僧道士,无一人愿意帮你?”
清笛又点点头。
无非一哂,“得道者哪儿像心魔那样傻?人家即将晋为凡仙的人,怎会连主神位的历劫封印都看不出?”
“你的意思是,我干爷爷是心魔?”
“不是他也是魔族的,除了魔族,没谁会想要历劫诸神坠魔。”
抬手揉乱自己的头发,无非懒懒伸了个腰,“你回去吧。既然知道是你,我会经常去拜访的,嫂嫂。”
“你能别叫我嫂嫂么?”
“怎么了?从前在天上,你可天天央我叫,如今看你历劫历得如此可怜,我才叫的。”
说到这里,清笛顿时了然,若自己真是什么花神青棣,从前同眼前这位司命神的关系,必定不咋地。
第十二章
清笛想明白这层,便不再纠结,理理裙子,下楼离开。
她对于突如其来的花神身份半信半疑。
又要接受自己本来是个男人,还是个断袖这件事……
谁知道再过会儿,无非还还要说些什么东西出来。
此地多留无益。
她款款来到楼下,刚要开门,无非突然叫住她:
“对了,嫂嫂你别担心。就算我如今认了你,也只会盯着魔族不让他们拉你坠魔,其他什么都不会做的。日后你遇上什么天灾人祸、横死街头,我绝不插手,你放心好了!”
一番看似安慰人的话说得如此胆战心惊,又贴心至极。
清笛张张嘴,一时不知该回她什么。
总不能说,谢谢你吧?
扒在二楼栏杆上目送清笛落荒而逃,无非乐得咯咯笑。
笑完了,才想起来头顶上有个麻烦老头儿。
她一挥手,将方才撒出去的兜儿收进来。
兜儿一撤走,天象主神普化站都没站稳,直接滚落下来。
“死丫头!”普化还未爬起,先骂一嘴痛快,“摔死你爷爷我看你怎么交代!死丫头!”
他一手搭着他的雷棒爬起,感觉自己浑身骨头都散了一地。
大老远飞来找她,还给她下她最喜欢看的银河繁雪,结果呢!
普化很生气。
后果……
没后果。
因为在他下一个动作甚至是下一句话之前,无非便一把拉着他的胳膊,塞到椅子上,劈头盖脸就问:“普化老头儿,找我干嘛?”
普化被她按懵了,忘了正事儿。张嘴就开始扯淡:“无是说你昏迷啦!我赶来、赶来救你啊!”
“得了吧,我用得着你救?说,你什么时候勾搭上我弟弟的?”
“小女娃娃说什么呢!勾搭,哼勾搭!分明是那臭小子死活缠着我要我把外孙女儿嫁他!”
“噗——”
他的外孙女,便是诺诺,司命神官的老幺。
诺诺年纪虽小,可因其主凡人脾性这一重要职务,越过了许多年长神官,成为无非十三神官中排名第四者。
甚至排到了无非她表弟,长诺诺足足四千岁的无是前头。
多说一句,无是那小子啊,是排在最末的。
无非一下被茶水呛住,不停咳嗽。咳了许久才停下,捂住胸口,余惊未了地看向普化,“你方才,说啥?”
无是是什么时候瞧上诺诺的?
她这个做姐姐的,怎么一点儿都没察觉?
“无是要娶诺诺!哼!才多大丁点儿……”
真见鬼了。
她司命宫中,难道是个自产自销的命?
无非顿感头疼,现在的神娃娃们,也忒早熟了些。
她和无是算同辈,这事儿,按理说轮不到她管啊?
可转念一想,事情发生在司命神官中,算她的锅。
于是认怂,却不想接受命运的安排,决意垂死挣扎一下。
她悠悠地晃着自己的二郎腿,揪着普化的头发玩儿,开始逗他,“你就为了这事儿来找我?”
普化不说话了。
他几次张嘴闭嘴,都在向无非传达四个字:欲言又止。
“不说我去睡觉了。”无非打着哈欠就下了桌子,看样子,是真的困了。
就是在天上时,她一天都只能做一个多时辰的活儿。今天她已经保持清醒状态好久了。
普化一下急了,“诶诶”唤了几声,动起他的老骨头赶忙去拉无非。
无非拍开他的手,一屁股坐回桌上,双手环胸,好整以暇地看他。
在她炙热的目光下,普化不好再矫情,吹着胡子嗯嗯啊啊地开始交代:“陛下临走之前,命我候在弥离天,等一个合适的时机出来与你会合。可他没说啥时机才叫合适啊。我手里如今囤了俩人,实在等不下去了,才、才来寻你来了。”
“等会儿,你囤俩人?是什么意思?说起来,你那些个星君神官呢?”
一个不带,就他一个老头儿摸过来?
不像他平常作风啊。
他明明一直仗着自己手下最多,天天带在身边炫耀。
今天跑来找她,却一人不带?
普化想的是,今时不同往日。人多容易招摇。
活一大把年纪,道理他还是懂的。
“他们还在弥离天。我自己来找你的。”
说着话,他从自己的袖子里取出一只宝葫芦。
无非认出来那是瀛州岛之物。
女娲平日里闲着,总喜欢侍弄各种植物。
曾经害得无非被投诉的仙桃是一种。
普化手里的宝葫芦是一种。
宝葫芦与一般葫芦不同,它同地瓜、土豆等一起被长在泥土里。
通过吸取瀛洲岛泥土里的始神灵气,与日月精华,长得肥肥白白。
千年长成,初出土时白白净净的。
女娲会在里面挑几个长势可爱的出来,掏空。再以术法系于岛边,随日晒雨淋七七四十九日,驯服其中乱串的灵气,制成宝葫芦。
宝葫芦制成,便放在女娲窗边。她心情好了,来一个人送一个,心情不好便一个不送。
瞧着普化手里这只的成色,少说也用了四五千年。
在今天之前,她都从未见他拿出来用过。
宝葫芦盖子方一打开,飘出来两缕魂魄。
一出场,便飘开了。
无非定睛一看,好不容易才认出来:一个是冥神南云,一个是地神寒衣。
一男一女,一高一矮,一瘦一胖。
可怜巴巴地在房子里飘来飘去、飘来飘去……
还真的是,囤了两个。
魂魄终归属阴,在无非的结界里不能活动太久。
南云和寒衣只出来一会儿,就又被普化收进宝葫芦里养着了。
隔着宝葫芦壁,无非朝他们打招呼:“南云、寒衣,你们俩这是历完劫了?”
南云和寒衣两位堂堂主神受困于一只葫芦,都是有苦说不出,只有气无力地回了个“是”字。
无非闻言,喃喃道:“这么短命的?”
南云、寒衣:我们还在呢……
他们连抗议都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便听到普化接了一句:“就是说,还好他们死的时候遇到外出觅食的朱雀七星君,他们四人与心魔对抗,三人勉强合力收魂,才收了回来。”
死都死在一起,该说有缘,还是无聊?
她还记得,他俩成亲那日,她带头闹洞房,鼓着掌编出来一个顺口溜:冥神配地神,鬼魂爱上人。
惹得向来文文静静的寒衣要追着她打。
“瀛川,你可有法子?”
普化把宝葫芦往她前面一推,胡子耷拉了下来。
“我能有什么法子……”她对此也很头疼,“我就是是‘草菅人命’的。至于神命,我空有草菅之心,却无草菅之力啊。”
寒衣在宝葫芦里听了,又想哭又想笑,“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开我们玩笑?”
换来的,是无非和普化齐齐的一声长叹。
一老一少两神相坐,一直坐到小四带饭过来。
小四一进门,便看到了楼上的二人。
气氛很不妙,气压很低调。
她轻轻放下食盒,轻轻退出去。
即使知道二人都已看见自己,也没有发出一个音节。
坊主这副神情,一看就是遇到了难事。
她还冲上去,不合适。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无非把饭同普化分了,第一次食不知味。
守护同僚们历劫这事儿,她头一次干。
太多事情没有设想到了。
比如现在,才十来年,哪儿有那么早死的历劫?
真不知道该说他们幸运还是倒霉。
“普化老头儿,要不,你带他们去瀛洲岛吧。”
思来想去,她只能想到一个人。
有困难,找娲姐。
普化的老脸皱得更严重了,“我去瀛洲岛,弥离天就没人了。”
无非嗷了一声,两手作爪状在栏杆上刨了一段:“我/去!”
弥离天比人间险恶,普化确实不适合离开。
神族就他俩主神元灵神体俱在,低神阶的进不去瀛洲岛。她只能让元信来接一段时间班。
第十三章
既已决定要走。
就要把手头上的事情交代清楚。
而普化终于摆脱南云、寒衣两个烫手山芋,留下宝葫芦就跑。
生怕跑晚了无非后悔。
万一她逮着自己跟她一块走可咋整?
无非看他溜走的速度,惊得眼睛都大了:这还是她认识的普化老头儿吗?
腿脚竟如此利索?
昏昏欲睡的无非随手将宝葫芦放在枕边,口齿不清地对葫芦里那夫妇俩说:“你们再待一天,我……时间赶,知道吧?……回来。”
寒衣:“南云,她说了什么?”
南云:“不知道。”
雄鸡打鸣,东方既白。
福京西市的十四布坊左店里,元信抱着前一天在集市上买来的布老虎睡得正香。
不知是梦中他追虎还是虎追他,嘿嘿笑着翻过身,嘴里说着梦话:“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