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位腰圆腿壮的中年妇女,刚下班饥肠辘辘却十分和蔼,对于许燕燕的死亡也表示遗憾。
她的普通话不是太标准,尽全力将许燕燕从记忆中扒出来,“对,他挺瘦的一小伙子,做事认真踏实。”
“后来谈恋爱就从工厂出去了,那时候多的是没签劳动合同干一天走一天的人,我们也没在意。我这还有张合照。”
妇女一拍脑袋,从口袋掏出有些老旧的智能机。看的出来不常用,照片库随意翻了两下就找出几年前的照片。
于歌探身看过去,一整个车间的员工换下工作服,沐浴暖色的夕阳站在工厂前的台阶上。
许燕燕就站在中间,脸部线条天生柔和,身着简单的格子衬衫,能分辨出是一位男性。
于歌两指在屏幕上划了两下,将画面转到工厂大门。
“还有个人没拍进去。是许燕燕恋爱对象,女生,对吗?”
半开的玻璃门映出一只未出现在画面中的胳膊,而许燕燕浅笑地望着那个方向。
“对,他们两个一块离开的工厂,还总发些照片。”
“那姐姐,两年前许燕燕空间发的照片都下载发给我,好不好?”
妇女被这声姐姐叫的心花怒放,干脆地应下。
这一项也带着赌的成分,赌许燕燕在空间发的是原图。
万幸的是接收照片后,于歌的手机能显示每一张照片拍摄的时间地点。
许燕燕离开工厂后就与家里失去联系,随后去郊区书店打工,这之间八个月时间许燕燕的行程是模糊的。
妇女离开后,于歌背靠墙蹲下,膝上放置着笔记本,开始记录许燕燕那段时间的足迹。
红毛咂舌,“什么原理?”
“照片内嵌exif元数据。”
确实如妇女所说,许燕燕这八个月每周发一次动态,背景有游乐场、古镇之类,像是情侣游玩,但令人生疑的是没有一次离开了清潭市。
“看这两张照片。”
红毛不解,“有什么特别的吗?”
“第一次发的照片是女友视角,女友将球丢过去的时候,许燕燕条件反射用了右手,他是右撇子。”
“而这一张。”
照片上是一页情书,看上去是普通秀恩爱。
“嘎?”
“…左手写字时,手或多或少会将字迹蹭开。”
“而且后来的文字都以许燕燕口气编写,画面却再也没有他。”
红毛腿一软,试探性地问道:“他被关起来了?”
“消失前和家里发了条再不联系的短信,八个月坚持不懈掩饰一般地PO照片,或许真的是这样。”
与先前的猜测相符。于歌整理了许燕燕死前在菜场的消费记录,时间无一例外都比以前晚了一些。在菜场到家这段短短的距离,如果按照平日的节奏回家,她会碰上不想见到的人。
她在躲人。
结合许燕燕女装隐藏身份躲在郊区的行为,极有可能两年前将他关起来,甚至“囚禁”的人回到了这里。
一个几乎荒唐的猜测浮现,于歌猛地起身,吓得红毛一个激灵。
于歌拨通于泽煜的电话,浑身血液沸腾地问:“哥,6.11那起恶性杀人事件,受害者是不是住在平阳区?”
周先生的家在平阳区。
对面一阵嘈杂,半晌于泽煜才带着警告意味回答:“你不要管那么多,好好的。”
“这案子公安局都对外公开征集线索了,我顺藤摸瓜也能知道。”
“哥。”
于泽煜沉默半晌,最终沉沉地嗯了一声。
作者有话要说:么么一叶、ERenk、小呀小二郎、君邪~
☆、第21章
“哥不管你突发奇想还是什么,你给我…”于泽煜眉头紧锁。
于歌沿着外墙的影子踱步,飞速在脑内罗列线索,直接打断于泽煜,“梧桐大道受害人体型瘦小,身高预计170CM以下。”
“工资水平不高,与家里关系不好。感情经历丰富,一个多月前在外地交了女朋友并驱车带人回了清潭市。家里有一段时间没有居住痕迹,死者失踪前曾与前女友联系过。”
“受害者手腕或许有镣铐、麻绳之类的擦伤。梧桐大道北侧待拆迁的大楼上有鲁米诺反应,那里是案发第一现场。”
梧桐大道的案件闹的人心惶惶,于歌也分析过这件案子,但根据警方公布的信息只能云里雾里。如果犯罪者就是曾经囚禁许燕燕的人,思路就彻底清晰了。
于歌喘了口气问:“哥,我说的对不对?”
对面一阵可怕的沉默,于泽煜气的胸闷,挠了下毛刺头压低声音:“于歌,我再说一遍,你不要去揣摩这些东西。”
警察在结案前避免向无关人员透露信息是必须的,但于泽煜却无法反驳这一通叙述。
受害人最后出现在监控中是与一位女子离开小区,此后两人再也没有回来。以梧桐大道抛尸点为调查中心,警方在一栋待拆大楼的顶部发现囚禁痕迹。
失踪这段时间受害人被锁链禁锢在大楼内,在保持意识的情况下被埋入针,最后被电锯截断身体。黑暗中施害者用工地的推车将半截尸体运入垃圾桶,另一半尸体不翼而飞。
摸排附近的居民,确实有人提出案发当晚听见了电锯的声音,但因为那一片待施工,就也没多想。
根据受害人的社会背景,警方初步确定为情杀,只是那位神秘的现女友伪造身份,又心思缜密懂得利用环境避开监控,他们目前只初步锁定几人。
于泽煜视线锐利,握住手机的手用力绷紧,“于歌。”
于歌哎呦一声,忙止住话题讨饶:“对不起哥,我就乱猜的,总爱看新闻。”
他吐吐舌头,后知后觉想起来于泽煜十分反感他接触危险事件。
于泽煜郁气未消,刚毅的面庞绷的更有攻击性,他刚想说些什么,边上的小刑警拍了下他的肩膀。
“于队,锁定犯罪嫌疑人了,案发当天搬入了小吃街隔壁的大楼。”
掩住手机话筒,于泽煜颔首示意他继续说。
“她定了去其他城市的火车,还有一个多小时发车。”
于泽煜拧眉,犯罪嫌疑人怎么突然改变行程?他当机立断举起手机,打算叮嘱这不听话的弟弟别再牵扯。
“哥!”对面急不可耐说了几句。
于泽煜眼神安抚小刑警,安静地听完于歌的话,最终泄气地深深阖眼,“劝不过你,是不是?”
挂了电话,于歌直接拉上红毛朝工厂外走去。
屁股落在出租车后排的椅子上,红毛还没消化刚才的一通操作。
他十指交叉探身过去,“于哥,你怎么知道案发现场是梧桐大道?”
“猜的。”于歌掐了掐红毛粗糙的脸颊,“那我问你,嫌犯作案后一般会将尸体远抛,但为什么选择闹市区的梧桐大道?”
“不知道。”
“身体上插针属于犯罪的标记行为,是为了满足某种特殊心理。她费了一番功夫,既想让杰作被人看见,又抱着侥幸心理希望垃圾桶被运送,恰好囚禁地点就在荒地,抛尸方便,一举三得。”
出租车车轱辘颠了一下,红毛咂舌不成,重重咬了口舌头,抽气着继续问:“囚禁在家里不是更方便?”
“街坊邻居都是眼睛,你是嫌疑人你慌不慌?”
“慌。那怎么把个大男人藏到荒废大楼?迷晕?”
“我看你是傻。”于歌敲敲他的脑袋,“死者自以为脚踏两条船没被发现。你女友约你去荒废大楼,干柴烈火的,你不答应?”
红毛颔首,“是这道理,那身高呢?为什么?”
于歌话语一顿,看向车窗外疾速后退的街景轻声回答,“那是我猜的,考虑搬运…和将腿塞入冰箱的话…”
“唔。”恐惧如冰凉的蠕虫顺着肌肤攀爬,红毛浑身一颤,闭上嘴打算不再询问。
于歌单手托腮,柔和的落日余晖洒在卷翘的睫毛上,他喃喃说道:“新猎物恰巧在平阳区,许燕燕无意撞见曾经的恶魔,以为是来找寻他。药物和过去记忆的折磨下,最后选择自杀…”
“而恶魔的下一个猎物,是洛行之。”
原本打算到事务所打两套太极拳,却一个下午泡在了两期命案里,红毛悔不当初。
出租车停在了小吃街门口,红毛大惑不解,“我们不是去抓人?”
“不记得那天的女人了?”
“腿上有青紫,因为她是和成年男子搏斗,腰不好,是因为将半截尸体运入垃圾桶,将两条腿扛回家。”
“我…操!”不咸不淡的陈述夹杂着血腥的字眼,红毛不敢置信地端详于歌,这家伙不知不觉黑化了?怎么说起这些面不改色的。
他迟疑地跟在于歌身后,考虑是不是溜之大吉。只是见对方还是那副讨喜小混球的长相,半抱怨地跟上。
就是兔子,吃起草来都是认真专注的,何况是于歌。
更别说他于哥要出事,小绿说不准会哭的下橘子雨。
从楼道间的窗户不经意望去,火焰燃烧的天际不知何时布满乌云,湿度略高的狂风席卷小吃街,将地面被遗弃的包装袋、竹签吹到半空。
盛暑的暴雨总是突如其来,随着雨水倾洒在地上,尘土味儿四溅。空气闷的可怕,将人的心脏压缩成可怜的一团。空旷的楼道上急切的脚步声被隐在电闪雷鸣中,于歌直奔顶楼。
“咚咚。”
于歌屏气趴在门板上,屋内没有一丝动静。
就在红毛摩拳擦掌准备抬腿踹门的时候,“咔哒”一声,于歌拧开门把手推开门。
“注意好我背后。”他轻脚踏入屋内,嘱咐红毛。
红毛忙不迭地模仿谍战大片,膝盖半弯将后背贴上于歌,警觉地四处查看。
屋内一片昏暗,阳台窗帘半开,雨水如水帘般顺着屋檐倾洒,黑云压得很低,阳台衣物已一件不剩。
看样子女子已经逃走,卧室衣柜空无一物,洗手间的洗漱物品皆被丢入垃圾桶。
油烟机闪烁灯光,灶台上还残留着中午的油渍。于歌喉结轻轻滑了一下,拉开了冰箱冷冻柜。
暗色冷藏物依旧藏在里面,一道闪电劈过,几秒后轰鸣的雷声如期而至,于歌飞速拉开抽屉,随后在震耳的雷鸣中干呕两下。
粘腻冰凉的空气如同带着血腥味,他强忍不适将冰箱迅速关上,扬声让红毛不要转头。
“发生什么了?”
于歌因为反胃眼眶泛红,他取上挂在墙上的铁锅,直接往沙发走去。
红毛顺从地闭嘴,也轻声跟上。
双手顺着沙发边缘摸索一阵,最后竟直接将沙发从中间掀起。
于歌举起铁锅往后跳了两步,一只手悄然钻入衣兜。
“卧槽!”红毛骇然。
女子手持菜刀双目赤红,扶着沙发边缘坐起,“你怎么知道。”
“虽然我不是豌豆公主,但中午坐了也觉得触感不对。”
女子原打算留下假线索,让警方以为她已经前往火车站,分散警力,而她只需要藏在最危险的地方,风头过去后乘坐黑车离开。
但计划被打乱了。
刺目的闪电划过长空,女子如同偏执的厉鬼,笑道:“你挺聪明的。”
“许燕燕是你杀的吗?”
“谁?”
“因为发现了他双性恋的真相,所以将人关起来八个月,不是吗?”
记忆浮现,女子不屑地讥笑,“杀他做什么,日子要向前看。”
“向前看…是用锁链卑微地获得爱情吗?”
红毛不断挤眉弄眼,生怕于歌说更多惹恼对方。两个大男人也是血肉之躯,经不住菜刀。
果然,女子目眦欲裂,与暴雨一同嘶喊:“你能保证谁永远爱你吗?你不能!他犯了错,死有余辜!”
“喜欢男人,还不是躲在床底乞求我给予食物?沾花惹草,还不是像狗一样被链子拴住渴望被原谅?!”
“都是活该。”女子压根没想举起菜刀和人血拼,她一边声嘶力竭,一边往窗台挪去。
她早在大楼阴面安置了绳索,只等时机一到悄然离去。
按下停止录音键,于歌抽出手,在脚下放下铁锅,双手举起表示不再阻挠。
就在摸上绳索的时候,女子瞥到楼下横停的警车,几位警员迅速从门口涌入,而窗帘后,也缓缓走出一位端枪的警员。
女子无力地跪坐在地上。
暴雨倾盆,警车顶上红蓝相交的灯光映在墙壁上,大楼拉起了警戒线,媒体蜂拥而至,争相报道这起轰动全城的残忍凶案。
一片混乱之中,红毛和于歌背靠王大妈裁缝铺伫立着。
相机不断闪烁,围挤人群的伞在狂风下显得弱不禁风。他们交头接耳地看着警员忙碌地进出大楼。
红毛还未回神,“于哥,你知道警察快来了?”
“又不是小说,刑警的智商总比不上带着光环的主角。”于歌捏住刘海,将发丝里藏的雨水挤出去,“现代刑侦技术发展那么快,我能想到的,他们早就侦查到了。”
红毛张张嘴,还是觉得佩服。
“洛行之?”于歌眯眼,被几个小警员扶出来的可不就是洛行之。
“哎?哎!”警员不明所以,没想到刚从墙缝捞出来的人陡然有了力气,光着脚向外边冲去。
洛行之步伐很小,飞速冲到于歌身前,泫然欲起的模样倒让他有了精神。
于歌俯身,两指轻轻捏起洛行之湿漉漉的阔腿裤,果不其然,纤细白嫩的脚踝被粗重的锁链锁住,他的肌肤已被磨到破皮。
“还好吗?”
“不好!”洛行之扁嘴,扒拉开于歌的胳膊钻入他怀中。
于歌垂下澄澈干净的眸子,虚抬手,显然没有安慰的意思。
洛行之不再带着弱者的面具。
他穿入了一本没有主角的都市刑侦小说。
洛行之故意成为杀人犯的猎物之一,因为他享受接近失去理智的杀人魔,享受亲眼见到犯罪者癫狂的神情,更享受亲自成为案件中一位演员的快感。
唇角再次浮上诡谲的笑,又是一阵轰鸣雷声,洛行之轻声嘟囔:“书里明明没有你。”
他无所谓地想再蹭一下好闻的青年,却感觉一只微凉的手掐住他的脸将他推开,垂首直勾勾问:“什么书?”
gu903();于歌神色不变,“我耳朵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