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若是痛得昏迷过去,无法坚持疏导体内灵气,下场亦然。
灵气的不断冲刷,像是一柄大的铁刷子,不断地涮着身上的血肉,而那些血肉,也在自行新生。
肉一遍一遍的锤炼,而骨头,则由原本的白色,一点一点的变成玉色。
血肉不灭,灵骨锻成,这就是为何天仙境实力尤其强大之故,因为他们的身体,跟那些低境界的修士已经完全不同了,轻易难以陨落。
那个天仙境的李疯子,若非是陷入了高阶凶兽的包围,想要击杀他太难。
其实他直接选李疯子的身体要方便得多,只可惜,李疯子长得太丑。
血肉和灵骨的锤炼,对牧锦云来说并非难事。
然天仙境要破境,还跟心境有关,他在默默承受痛苦之时,识海翻腾,眼前的景物也出现了变化。
“姜止卿,你看这边!”
他猛地转过头,就看到河岸边的女子手里握着一支笔,正在纸上作画。
“苏临安。”
她身子还泡在河里,手撑在岸边的青草上,衣袖都卷到了手肘处,那袖口宽大,顺着她举笔的姿势,都能透过宽大的袖口看到里头的一抹春色。
她身前没有画架,画纸却铺在空中,上面已经有了山水竹林,正是他身前美景。
在他转头那一瞬,苏临安终于刷刷落笔,在纸上快速的勾勒出人形,正是他……
不对,正是姜止卿转身回望时的身影。
“哎,你别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