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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是木,这个煜有火,这个辰字没有土啊”皇甫喃喃自语道,于是他又问道:“这个辰是什么意思”

助理迅速的搜索了一下,发现这个辰除了在地支里代表龙之外,几乎没什么意思

“没意思”皇甫无奈的摇了摇头,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什么事都不顺

“让血鱼马上到我这里来那几个小子来了吗”他整理了一下思绪,吩咐道。

“是他们马上就到了”助理应声答道。

血鱼自然便是他的另一个手下干将了,事情发展到现在,不论怎么样都不能就这么算了,要不然,他以后不用在魔都混了。

皇甫住的地方,是魔都市郊的一个豪华小区,不是他住不起别墅,而是他喜欢这里的高度和地理环境。

这个小区完全就是他自己手下的地产公司开发的,当时为了抢这块地,他也是花了不少手段和精力,当然,这块地给他赚了不少钱同时,因为是他自己的公司开发的,所以他也给自己弄了不少特权。

这个单元的最高的两层是他的专属领地,非卖品,当时在建造的时候,他就请来了专人做了特别的设计,把这两层变成了他的一个专属王国。这里有健身房,游泳池,能够住宿,休闲,工作,而他就是这里的王,他在这里,俯瞰着整个魔都,江河交汇,长河入海,这让他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他就像一个君王一般掌控着他的整个王国。

这里也是一个堡垒这两层楼只有一个出入口,任何人想要进入这里,都只能通过这个地方,在这个基础上,皇甫建立了两层保护圈,任何人想要来到他的面前,都必须通过这两层保卫人员的层层检查

这里到处是监控,有专门的监控室和人员观察着这里的每一个角落,保卫的级别,简直堪比军事秘密基地,这些都是皇甫请专人设计并建造的,之所以弄得这么强悍,就是因为皇甫知道,在魔都,想要自己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不得不防。

为此,他甚至训练了一支专门的卫队,这些人也都住在这两层的住宿区里,他们能够对他进行二十四小时的保护,只要他按下一个键,这支卫队就能够在几分钟内集结并进入位置,对来犯之敌层层阻击。

但这还不是这里最隐秘的部分,这个地方最隐秘的部分,就是这里还有一个武器库,里面有皇甫这几年从各种渠道弄来的各种火器,还建造了一个超高级别的安全屋很多技术和材料,都是他从国外通过一些渠道弄来的,这样的配置下,若是有人想要暴力进攻这个堡垒的话,恐怕要出动神州正规的战斗部队

除此之外,在大楼的楼顶,他还安排了一辆随时准备起飞私人直升机,那才是他最后的退路,他可以用它随时离开魔都,跑到外省或者更远的地方去

第六十七章对手

林煜辰手一动,忽然拔出钉在豹子右手上的军刺,然后又是一挥,军刺狠狠的将他的左手也同样刺穿,狠狠的钉在吧台上。

豹子已经叫不出来的,他此时已经因为失血,疼痛和连续的重击变得有些麻木了,林煜辰问他什么,他就下意识的回答什么,完全行尸走肉

他的手下,昏迷的昏迷,还有一点意识的,也基本上完全吓傻了谁能想到,魔都皇甫手下最狠的悍将豹哥会有这么一天,在魔都,他们跟着豹哥一向都是横着走的,一向只有他们折磨人,什么时候轮到别人折磨他们的,但现在事实就摆在他们眼前,一向横行无忌,嚣张无比的魔都疯豹就这样被人折磨得如同傻逼一般,不断的哀声求饶,生不如死

这一次豹子带来了九个人,全都是他手下最得力的打手,但此时,四个人被打晕,两个被林煜辰的军刺当场致残,还剩下的三个,一个当场尿了裤子,一个完全吓傻,躺在地上呆呆的看着眼前的情景,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还有一个人,也是唯一还能动的一个,就是最开始威胁林煜辰的亨哥

在皇甫的帮派里,亨哥的外号叫口水亨,这个人其实没什么大本事,就是能说,一张嘴十分厉害恐吓吓唬,威逼利诱,什么话都能说得出来一般能说会道的人也会很聪明,所以,他很得豹子的赏识,不论什么时候都把他带在身边,这一次,他就想用他来给林煜辰一个下马威。

但林煜辰根本就不吃他那一套,一个戳掌直接打断了他的技能,把他戳得说不出话,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般,半天动弹不得把本来躲在后面想好好看戏,准备到最后关头再出现的豹子直接逼了出来。

“当时亨哥准备捡地上的枪搞定那个人的,没想到却被他发现了”最后这两个还算完整的人此时就站在皇甫的住处,胆战心惊的给自己的顶级大佬汇报当时的情况。

聪明人一般都会反应快一点,当林煜辰在折磨豹子的时候,终于缓过气来的口水亨发现了翻盘的机会,他看到了豹子被林煜辰打掉的枪就在他身边不远处,那一刻,他忽然有个极其大胆的计划,他要翻盘,他要把这个人干掉,只要能拿到枪,他就赢了。这个傻逼居然不懂得拿枪,真是太蠢了,若是他成功了,这一次他肯定能得到皇爷的赏识,从此上位

他装模作样的呻吟着,挣扎着,好像还是痛苦万分,但实际上,他的身体却是在不断的朝地上的手枪靠近连他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的演技了。

近了近了快要到了

就在他手指头触到手枪的一刹那,他的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只巨大的鞋子,这只鞋子夹着一股劲风,狠狠的印在他的脑门上

林煜辰是谁,作为一个阴人王,他会不防备那把掉在地上的手枪吗若是他有这样的疏忽,那么他就不会是名动天下的阴人王了

他之所以不碰那把枪,并不是他忘了,而是因为他不喜欢碰枪。既然自己已经占据了优势,就不必要再摸枪了。在神州,动枪可是件不得了的事,自己若是动了那把枪,万一以后查指纹,自己岂不是要牵扯进去

口水亨聪明反被聪明误,被一脚踢得倒飞了出去,眼前一阵金星狂舞,分不清东南西北

林煜辰一把拔出军刺,一脚踢开已经不省人事的豹子,来到了口水亨的跟前

他一把拉起瘫坐在地上的口水亨的一支脚,一刀狠狠的砍在他的后脚跟上,当场将他的脚筋挑断

在林煜辰的眼里,眼前这个人狡诈,阴险,装腔作势且狐假虎威,绝对是个小人,这样的小人,有时候比豹子那样的疯子更可怕,所以,他必须给他一个极其沉痛的教训,一举将他彻底打怕,要不然,这样的人,会成为他将来的巨大隐患

口水亨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如同一条垂死挣扎的蛇一般在地上拼命的扭动着

但林煜辰不为所动,此时的他心坚如铁,他已经明白了,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若是自己不出手,自己身边的人会受到更多的折磨,所以,他一把踩住了在地上滚动的口水亨,又是一刀下去,军刺势如破竹的从他的膝弯处穿过,将他的膝盖刺穿

口水亨当场晕死过去,这两刀下去,他的这两腿基本上就废了,这样的人,即便是治好了,将来肯定是再也别想在道上混了

军刺的刀刃设计,都是追求最大杀伤力和破坏力的,这一刀下去,止血难,造成的创伤更是极难愈合,一旦被刺穿,基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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