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明稍稍一愣:“你会弹琴”
“嗯,要不要听”
“三生有幸。”
陈曼菲噗嗤一笑,“什么有幸不有幸的,你不嫌我噪音就行了。”
幽幽雅雅地慢步走到古筝后面,坐下,十根手指轻抚琴弦,宛若古钱身份高贵的公主一般,看看王浩明:“想听什么曲子旋律太快的不行我怕吵到邻居。”
王浩明摸摸鼻子:“我不懂,您随便选一个吧。”
“嗯,那好。”
琴声飘扬,十根轻巧的手指碰触到琴弦,溅起阵阵天簌之音。
陈曼菲弹奏的是一首旋律极慢的曲子悠悠荡荡,虚虚幻幻。相比于流行歌曲,王浩明对古筝之类的乐器一窍不通。
根本品味不出它的美。但是,陈曼菲的曲子却深深吸引了王浩明。并非是听觉,而是视觉上的享受。
或许是他太俗了,反正,古筝、旋律、美人、抚琴、种种镜头交织在一起。如诗如画,那一刻,王浩明就觉得陈曼菲太美了,美得让人心悸。
曲终。
陈曼菲浅笑着一抬头:“如何”
王浩明赞叹地点点头:“真好。古筝是您从小学的”
陈曼菲嘴角泛着苦笑,“你也看到我母亲了,她的教育方法比较严厉,我打小就被逼着学这学那,像古筝啊,书法啊,绘画啊,围棋啊,等等等等。呵呵,我都数不过来了。”
她给王浩明指了指装拔在墙上的一个“静”字,笔风很柔和。
“嗯,当时真觉得挺苦的,但现在想想,倒不这么认为了,每天弹弹琴,写写字,感觉挺充实的,很少有不开心的事儿能缠上我。”
王浩明四顾在屋子里看着陈曼菲的书法,一叹气:“真羡慕您,像我,就没什么本事。”
唉,比起人家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差距太大了。
第五十四章再见罗峰求推荐,求收藏啦
聊了一会儿别的,王浩明忽然想起桩事情。道:“陈姐,你去过昌化吗”
陈曼菲眨眨眼睛:“去倒是去过,怎么了”
王浩明道:“我想过一段时间去昌化买几块鸡血石。但火车好像直达不了,想跟您打听打听怎么去最方便最快”
“喜欢上鸡血石了”陈曼菲一琢磨。沉吟道:“你稍等。”
她弯腰到了一个保险柜前,拿钥匙打了开,伸手进去,摸出一方带着血色的印章,鲜红的鸡血煞是刺眼,很浓、很艳。
她起身走来。放到了王浩明手里:“章还不错,是我前几年去昌化时拍卖得来的,做了两个章,好的这个我自己留了下,差一些的送了朋友。”
“嗯,你要是喜欢。也别大老远跑昌化了,这个送你吧,呵呵,虽说不是最好的大红袍。但血色也占了总体的百分之三十了。”
她这块,怎么也值几万了。
王浩明忙摇摇头:“谢谢您的好意,但,我是真得去趟昌化,还有其他事。”
陈曼菲笑呵呵道:“不会是想赌石吧”
“呃,差不多。”
陈曼菲没意外,哦了一声,定神想了想:“说起来,我家里也真没一块像样的鸡血石呢,不是没兴趣,而是那种极品大红袍实在千金难求。”
“不说它,连高档些的鸡血都难找。我也寻了不少藏家,可人家不愿意卖。嗯,你要是真花低价赌到了大红袍或高档鸡血,记得先卖我哦。”
“您也想要”王浩明没动脑子,随口道:“那咱俩一起去呗”
陈曼菲一愣,眨着眼睛考虑片刻。笑道:“你什么时候动身”
“我得下个月了。”
“我把手头的事情都安排完,估计也到下个月了,嗯,那到时候我开车,咱们一起走趟淅江”
“好。”
“我说你小子,这就是你说的早上啊”王浩明看了看手表,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自己八点多钟就起来等李志,一直没见他的人影,电话也是打不通,老是提示对方不在服务区,这都快中午12点了,这厮才露面。
“嘿嘿,哥们,别生气啊,我这不是先把那两位小姐送去机场嘛,咱们的事下午去办都行,耽误不了多少时间的。”
李志一进门就是鞠躬作揖,倒是让王浩明有火不出来。
其实李志是昨天和辛蕊通电话,手机没电又忘了充,早上去送辛蕊和罗雨薇的时候,才想起与王浩明约的是上午。
不过在男性朋友与女性朋友之间孰轻孰重,李志在深思熟虑了一秒钟之后,还是选择了后者。
上车之后,李志一路向市外驶去,过了大约十多分钟,李志将车开到了一个别墅区大门外面。
王浩明以前听别人闲聊的时候说起过,这里面最便宜的一套别墅,都需要上千万rb,就这样还是有众多人趋之若鹜,将之看成是身份的象征。
当时听得王浩明是咋舌不已,虽然闻名已久,但王浩明却是第一次来。
别墅区内的保卫工作做的极其严密,在察看了王浩明和李志的身份证之后,大门处的保安又用对讲机和李志要去的住户家里通过话,这才放行。
只是他们所开的汽车被留在了外面的停车场,而是由一名保安驾了一辆高尔夫电瓶车,将两人送了进去。
进入到山庄之后,王浩明现,这里面栽种的树木多为南方树种,虽然现在是在冬日,整个城市的树梢上几乎都是光秃秃的。
到了里面之后,与外面就成了两个世界,就连那些草坪都是耐寒的绿色品种。
放眼望去,处处都是绿意盎然,一片生机,让人的心情在不自觉中就变的很舒畅。
王浩明甚至看到,有一户别墅的门前院子里,居然种了好大一块菜地,上面还盖上塑料薄膜,像个农村大棚一般。
王浩明不由得有些无语,这些有钱人,嗜好还真是独特。
电瓶车在一座别墅门前停了下来,李志跳下车,也不按门铃,咣当咣当的就砸起门来,看样子和这家主人颇为熟悉。
“你小子有门铃不按,踹什么门呀,找揍啊”
大门应声而开,里面迎出来一个人,王浩明抬眼望去,不由得一愣,嘿,居然是熟人
“呵呵,王老弟,这才一天没见,不会就不认哥哥我了吧。”
门内走出的男人朗声笑道,这人却正是昨天购买王浩明那部手稿的罗峰。
王浩明微微楞了下神,心中也就释然了,别的不说,就单是天都大酒店股东的身份,在此拥有一处别墅,也是合乎情理的。
更何况罗峰这人虽然言语亲近,但是身上却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想必还有别的自己并不知道的身份。
“李志带我来这里,也没说来见罗哥您的,不过我们可是恶客登门啊,今天的晚饭要您请了。”
王浩明开玩笑的说道,他虽然出身平家,但是向来对人都是不卑不亢。
也许这个社会是有阶层之分,不过这一点在王浩明身上,那是绝对体现不出来的。
罗峰闻言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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