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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短短几小时的调整、休息,野熊一党亡命徒,趁着月黑风高,杀气腾腾的潜入了防空洞。夜色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想要在防空洞内抹黑前进,根本不可能。不过,拿手电筒有些不太方便,毕竟目标是高手,极度危险,能多腾出一只手,就多一份把握。所以,在来之前郝瘸子一党特意为他们准备了矿工帽和趁手的武器。

一束束微弱的灯光照亮了前方,二十多名亡命徒,清一色戴着矿工帽,既可以照明、保护自己的头部,还可以腾出双手,实乃黑夜杀人的最佳简易装备。当然,现代科技发达,配备的都是红外线眼罩,能在不发出一丝光亮的前提下,视黑夜如白昼。不过hei社会就是hei社会,不是美国海军陆战队,用不着那么夸张的装备。这些亡命徒,表面看上去一盘散沙,没有任何杀人经验,但小看他们的人,一定会死在他们手中。他们缺实是第一次杀人,但打猎经验极其丰富,而从某一方面讲,人就是动物。杀人和杀动物,其本质是没有区别的。野熊等人,年纪虽小,却都是老猎人了,他们知道,越凶残的野兽,对危险的感知度越强。所以,他们收敛了杀气,走的极其缓慢,生怕不小心惊动了熟睡中的a。可惜,a毕竟不是野兽,他是人,受过特殊训练的人,想要不知不觉的将其杀死,或许十年后,野熊一党能做到,但绝对不是现在。

防空洞的味道,并不太好,不知道曾有多少年轻的男女,在这里留下了体内的杂物,和幼稚恋情的液体。不过,随着越走越远,空气逐渐好转,四周也变得更加安静。野熊一党亡命徒,两人一组,组与组之间相隔五步,手中端着枪械,屏住呼吸,弓着腰,宛如职业佣兵。走在最前面的,是癞子三和掏蛇仔,一众亡命徒中,他两人的眼神最好,反应最快,尤其是癞子三,怀中的宝贝老鼠,对危险有一种本能的反应,而像a这种类型的人,杀气是非常重的。即使如何手链,能瞒得过人类,却瞒不住动物。

癞子三的手,忽然扬起,示意众人停下,因为在他的面前,横着一条细细的黑线。线的两端,一端固定在墙上,另外一端则顺着墙,一直向前延伸,连接在一个铃铛上,一旦黑线被触动,铃铛即会发出声响,惊醒调息中的b。癞子三明白,目标已经非常近了,应该就在前方不远处。因为黑线非常细,只能拉动最小的铃铛,发出的声音不可能太大。甚至说,设置黑线的地方,若是洞口,那寒风都可以让铃铛响个不停。所以,a铁定在前方不远处。可是,凡事无绝对,任何事都不可能按你的想法发展。当野熊一党小心翼翼的行进了近二十米,赫然发现固定在墙上的铃铛时,竟然连a的影子都没看到。这让野熊等人吃了一惊,这说明,要么a已经发现了他们,藏了起来,在暗中准备偷袭、逃跑。要么a生性多疑,设了多道屏障,而且听力极佳,一点细小的声音,即可从睡梦中惊醒。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a早就离开了,但显然,这种可能根本没人相信。虽然癞子三人见人厌,可他的追踪水平,却是实实在在的。若说癞子三会把人追丢,恐怕没人能相信。至于说a已经发现了他们,这个更不可能。首先,他们自认绝对没有露出任何破绽,而且杀气都彻底收敛,除非a未卜先知,否则不可能知道。既然如此,那么按照排除法,当所有的可能都被否定,那唯一剩下的不可能,就是事实。这使得野熊一党更加谨慎,每组成员的矿工帽灯,只有一人继续开启,另外一人则灭掉,众人借着微弱的灯光,继续缓慢前进。

a闭着双眼,背靠着墙,一动不动,宛若活死人。他不知道外面过了多久,像是一天,又像是一年,又像是一个世纪。总之,多久都不重要,b死了,那时间对他已经毫无意义。他的面颊,有些冰冷,不含正常人该有的任何表情,无喜无悲,仿佛活死人,冷血动物。a小时候,经常受人欺负,虽然也尝试练些拳脚防身,但无奈天分太差。但是,天才分为两种,先天型天才和后天型天才。先天型天才固然可贵,但武之一字往往有大成就的,多是后天型天才。a就是标注的后天型天才,他的功夫,是靠顽强的毅力拼死练出来的,加上他多年在杀与被杀的生活中存活,实战经验极其丰富。逃亡准则第一条,永远不要在同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一天,a若不是考虑到外面冰天雪地,人生地不熟,而自己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一亮相,就会引人注意,所以,他只能冒险在这个防空洞内继续停留。不过,就算是这样,他也绝不会让别人决定他的命运。他每天仍然坚持移动自己位置两次。并且把喝过的矿泉水瓶,以及所有留下的痕迹,全部处至于逃亡准则的第二条,就是对手一天没死,永远不要以为自己处境安全了。a每次休息,都会从怀中拿出一个长长的盒子,里边放得是一种特殊的细木条,有点类似于中国的香。这种木条点燃后,不会产生浓烟,和迷离的香味,气味非常淡,不像香火。而这种木条最大的好处,是燃烧极慢,并非常不容易熄灭,每次可以燃烧十五分钟。而a每天睡得极少,大部分时间都在闭目养神,实在困了,就把这种木条点燃,夹到指缝中间。这样,不管那些陷阱起没起作用,a都会每隔十五分钟醒来一次。当然,这种方法非常摧残折磨人的意志,对人的脑神经和身体,也有一定伤害,没有经受过特殊训练和常年处于杀戮中的人,不要轻易尝试。

路越走越远,可野熊一党却越走越烦躁。在接连破了三道预警机关后,野熊一党已经忍不住,想要骂人了。不过,目标虽然多疑的有些超乎想象,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对付,但他们仍然坚持认为,自己才是胜利者。即使是大山里的银狼王,狡猾异常,小弟成群,还不是一样被他们合伙斩杀。况且,a的预警机关实在太简单了,翻来覆去都是铃铛,没有一点创意。不过,野熊等人不得不承认,他们白天犯了几个致命错误。以至于丧失先机。若不然,a恐怕早就变成了一堆碎肉。

万事开头难,俗话说,第一次犯点错不怕,改了就好,有错就该,就是好同志。可是,许多错是不能犯得,犯了就没有机会去改。其实野熊等人犯的错误也不算太大,无非就是增加了自己的危险系数。化主动为被动,从百分百把握变成旗鼓相当。至于他们犯了哪几个错误,这倒并不复杂,野狼一党犯得第一个错误是:“你可以不了解你的朋友,但不可以不了解你的敌人。无论轻敌或是太注重敌人,都会害自己走向败亡”。第二个错误是,“晚上偷袭暗杀,未必比白天更有优势。尤其是像a这种常年生活在刀尖上的男人,每当月色降临,会更加小心”。第三个错误,“防空洞通常不会只有一个出口,即使决定晚上动手,野熊等人白天也应派人装成游客,到附近居民那打探防空洞的信息。甚至有必要,直接装成本地人,进防空洞探查一番。虽然说,这样可能会引起a的注意,但野熊等人是收钱杀人的,不是被人杀。机会失去一次不要紧,继续追杀就好了,可若是命没了,那就不需要机会了”。

第二百五十四章狂风暴雨5

更新时间20117271:29:19字数:2971

火焰烫烤皮肤的焦味,直冲鼻孔,a缓缓地睁开了双眼,抖了抖紧握木条的左手,甩掉了手中燃烧的木条。他的左手手指之间,已经布满了水泡,满是烫伤,可逃亡没有那么多选择,受点苦总比丢掉性命要好。世上无论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成功要付出代价,不成功要付出更大代价。有侥幸心理的人,多劫数难逃,半注定失败。

伤心的滋味,往往可以让人性情大变,变得自己都无法认出自己。a面无表情,依然靠在墙壁上。他的身旁,放着一包香烟和一块手表,以及几片吃剩的面包。作为杀手,应该时刻注意时间,而不应该有抽烟习惯。因为烟头往往是一起谋杀案的突破点,会成为重要证物。所以,作为杀手,绝不可以养成抽烟的习惯。至于喝酒,一般来讲,刚入行的杀手,杀人后回到安全的地方,会稍微喝点酒平复下情绪。老杀手则多半只喝牛奶,不喝酒。可是,a已经不是杀手了,自从b死后,时间两字对a已经毫无意义,他甚至不想知道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以前,他从没有抽烟的习惯,可现在,他唯一想做的事,就是麻木自己,独自一人静静的坐在黑暗中,点上一根香烟,寻找那消失的回忆。只有那些美好的回忆,才能让他破碎的心稍微减轻一点疼痛。大道理,人人都会说,谁都明白,人应该向前看,不能活在回忆中,但事到临头,又有几人能看得开或许a有些傻,可情之一字,与智商无关,饶是聪明绝顶的盖世奇才,一旦沾上了情这个字,也会变成世上最傻的傻瓜,爱本就是吗没有理由的。保持清醒的人,不可能拥有真爱,起码自己不会拥有真爱。

人与人之间,就是一场战争。癞子三、掏蛇仔、野熊三人,目露凶光的盯着面前的第四条黑线,有些烦躁、有些蔑视、有些沉默不语,这是他们遇到的第四道预警机关。虽然,这种机关很幼稚,很可笑,可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一根细细的黑线,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发现。这造成了野熊一党宛如蜗牛般行进缓慢,走的越久心情越烦躁。通常,生性残暴的人,脾气都不是很好,这种速度,饶是耐心十足的人都无法忍受,何况一群亡命徒。野熊使了个眼色,示意癞子三赶快把这条黑线处理掉,继续前行。可癞子三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迟迟没有动手。这让野熊和掏蛇仔恼怒异常,又无法出声斥责,愤怒的野熊,干脆亲自动手,干净利落的用火焰毁掉了这条黑线。可让人吃惊的声音出现了,清脆的铃声落地,在寂静的黑暗中格外刺耳,野熊等人面色巨变。不过,野熊一党毕竟都是从小追踪猎物的老猎人,反应极快。他们知道,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趁目标刚刚惊醒,尚未跑远的时候,追上去。所有人矿工帽上的灯全部亮起,狰狞的疯了一样向前冲去。而与此同时,本无精打采的a猛然从地上跃起,手握匕首,冷冷的望向野熊等人的方向。a是一个极其谨慎的人,在来的第一天,就仔细探索了防空洞所有的岔路和出口。他一共设了四道预警屏障,前面三道,都是撞动黑线,即可使铃铛发出声响。最后一道则截然不同,无论是触动黑线,或是将黑线处理掉,铃铛都会发出声响。因为最后一道预警屏障,铃铛摆放在制高点,全靠黑线绷紧拉起,根本没有固定,一旦有人破坏掉这条黑线,铃铛就会掉落下来。癞子三之所以迟迟没有动手,就是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又找不到原因,所以才愣在那里,不知所措。

杂乱的脚步声,回荡在防空洞内。a毕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国际杀手,深知越是危险时刻,越要保持冷静。他极其镇定的把耳朵贴向地面,听出了对方有二十人左右,速度很快,大概一分半钟即可赶到这里。这也就是说,他只有一分半钟得时间。不过,他并没有惊慌失措。通常,高明的将军在伏击敌人的时候,首先会考虑到一旦事不可为,应该如何撤退。a选择此处作为隐蔽点,是看中了这里是交叉路口,四通八达,而且每条路都通向一个出口。如果他想逃跑,相信没有人能拦的住他。但是,他为什么要跑呢生与死对他而言,已经毫无意义,他留着这条命,就是为了替b报仇的。既然敌人送上门来,哪有不收下的道理。至于他的身体,他常年过着刀头舔血的血腥生活,身体恢复能力极强。通过一天的休养,他的体力已经基本恢复,伤口也经过了包扎处理,都是些皮外伤,没有什么大碍。既然敌人已经追上,正好活动下筋骨,顺便弄点枪械弹药。蛇有蛇道,鼠有鼠路。若是在俄罗斯,a根本不怕没地方躲藏,没有枪支弹药可用。因为那是他的地盘,仅他藏身的地方,就有大量枪械弹药,甚至火箭筒手榴弹都多不胜数。可这是东北哈尔滨,一个黄皮肤黑头发遍布,完全陌生的地方,他在这里,是个地地道道的外国人,只要出现在人多的地方,就会被发现,更别说联系卖家,买些军火了。当然,想要找一处安全隐蔽的地方,和大量的军火,也不是没有办法,他可以直接找接头人给他安排。可他不是刚出道的雏鸟,深知过河拆桥的道理。任务一旦进行,不管成功与否,雇佣方最想做的就是杀人灭口。因为任务若是成功,杀手就没有了用处,留着就是祸害。任务若是失败,那杀手的处境危险,一旦落网,有可能会把雇佣方牵扯进来。这不是疑神疑鬼,而是真实的杀手写实,既然是暗杀,那就说明雇佣方害怕目标,或有把柄在目标手上。不然,何苦花钱找杀手呢。a明白,多疑的人不会开心的,可他宁可多疑一点,也不想因为疏忽大意,命丧黄泉。

散发寒光的匕首,森森冒着寒气。a抽出匕首,把它咬在口中,快速闪到一条岔道内,奔跑一阵后,干净利落的爬上了防空洞的顶墙上。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一段路,是他早就提前观察确定好的逃跑路线。顶墙上有一些突出的石头,和供攀爬的铁质把手。把手虽然已经生锈,可勉强还能支撑一个人的重量。有了这些把手,他就可以和蝙蝠人一样,来去自如,将自己隐藏起来,无论谁想要杀他,都要付出代价。

时间,往往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世上最不珍贵的是时间,最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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