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焦前市那穷乡纰漏的地方应该养不出这样的贵公子。
偏偏京宥惯有一身与那地方格格不入的韵味,与欲厌钦匆匆初见时,就一眼穿入欲厌钦的脑海里,引得他脑海噼里啪啦地炸。
虽然有些夸张,但这俗称一见钟情。
说来尚有狗血小说的味道。
欲家大少彼时年轻,烟酒之地更是顶着“太子”之位进出不乏,眼里的花花美人过了不少,养过的娇美少年也能凑一堆。
这混账十多岁就开始和他老爹对着干,早早出柜,恶心事数起来,几个人的手指都不够他掰的。
京宥也站定看着他。
现如今,男人不知怎么长成了这副深沉狠辣的样子,能看穿他真实情绪和意图的人寥寥无几。
身边人也由一群花蝴蝶固定成了京宥一只金丝雀,当时引得无数知情人惊奇。
不过有一点没变。
毕竟是金丝雀,哪天大少爷玩腻了,也该把折断羽翼刺穿双眼的鸟雀扔出去。
弃之如敝履。
别人是这样认为的。
京宥也是。
“我叫你不要洗澡,你是聋了吗?”欲厌钦灭了烟,跟他说话一直不怎么客气。
命令自己养的小宠物,又夹杂了一点别人以为的……别扭的关心?
京宥从不承认后面那一点,也幸得他头脑清醒。
不然怕是要被大少爷这些年的糖衣炮弹砸出多少自作多情。